盐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商品和战略资源。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部盐产品价格放开。为密切关注食盐价格放开前后的市场变化,及时发现和报告食盐市场变化情况,省物价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食盐价格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对放开价格前后的食盐市场进行了应急监测。
食盐应急价格监测于12月15日开始
根据食盐价格改革实施时间,本次食盐应急价格监测将于2016年12月15日起实施,并将于2017年1月31日前日报,每个工作日采集监测数据;2017年2月1日-3月31日为周报,每周二采集监测数据。暂定于2017年4月1日停止。监测定点单位覆盖城镇农贸市场、超市、县城及偏远乡镇食盐零售点。
省物价局要求,2017年1月1日食盐价格全面放开后,未承担监测任务的市县也要加大对食盐市场的检查力度,密切关注食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了解食盐供需变化情况,发现倾向性和新兴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扰乱食盐市场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虽然食盐价格改革已经完全放开,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经营食盐。近日,省盐业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知》。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证或者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许可证从事食盐生产和批发业务。
各级盐业等执法部门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市场经营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经营项目的,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无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业流通企业不得向其他经营户、零售店、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批发销售食盐。
所有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批发企业和定点食盐生产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主动向省盐业主管机构通报企业主要信息,不得委托无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代理批发、销售食盐。
对非法制盐、批发,搞虚假宣传,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的,各级盐务和工商部门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买盐一定要注意渠道是否正规
消费者还必须注意从正规分销渠道购买食盐,防止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业盐、工业副产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盐产品作为盐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目前合肥的盐品种很多,包括低钠盐、海藻盐、调味菇盐等十几个品种。但目前价格差异还是挺大的,一袋500克盐的价格在2-7元之间。
业内预测,盐业体制改革实施后,将允许食盐批发业务跨区域经营,引入市场竞争,可能导致食盐价格短期下跌。但长期来看,由于食盐各种特性的进入和成本的不断提高,食盐价格会普遍上涨。
原标题: 明年起食盐价格全面放开 12月15日起安徽开展应急价格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