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尚维公司公告,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不超过58948.28万元收购成都星空王业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本次收购的溢价率为2819.13%。股权转让完成后,尚维股份将成为Star 空的第一大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也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15%的股份转让给邢空的部分原股东及其关联方、自然人孔建平。约定转让价格为5.1亿元,现金购买5.89亿元与约定转让5.1亿元互为前提。
业绩方面,尚维有限公司承诺业绩承诺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49.38%。2020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1.13亿元、1.5亿元、2亿元,合计不低于5.23亿元。然而,一家是有线电视公司,另一家是直播电商公司。收购完成后,尚维股份的双主营业务经营能否保持经营稳定还有待考量。
尚维股份提示,今年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了直播电商行业的参与者。但是,《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准则》是一份自律文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监管部门未来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政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月13日,《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新规规定,直播平台必须制定直播营销目录,分级管理直播账号,建立跨平台主播黑名单等。,并明确规定数据不得造假,用户不得被账号、姓名、简介等暗示性手段误导,消费者互动不得被屏蔽。
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认为,如果新规正式实施,星空空野望原计划中的估值基础将发生较大变化。
投资服务中心建议,尚维有限公司、Star 空王业及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尽职调查、估值定价、确定最终交易对价时,应充分考虑新规对直播营销行业的影响,重新审视新规是否会降低原有业务模式下的收益,增加运营成本。并重新调整原计划的利润预测。第二大股东同意转让的定价是否会影响现金收购Star 空王业股票的对价,市场也应予以充分打消。
本次尚维股份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服务中心建议尚维在股东大会前以公告形式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回复,让投资者充分了解直播营销新规对Star 空未来经营的影响以及本次交易对价的确定过程。并呼吁广大中小股东积极参与行使权利,理性投票,切实维护公司及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