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作家共810万人。
新合同引发的文悦集团与网络作家的纠纷仍在发酵。5月5日部分作者自发组织“破节”抗议后,阅文集团于5月6日召开“论坛”与作者对话,并于当日晚间对外发声,承认部分合同条款为历史遗留“不合理”,并表示将在一个月内公布新合同。
之后资本市场情绪有所缓和,文悦股价三天上涨13%。然而,新的公告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作者表示,目前处于观望态度,会等到看到新合同;有些作者不同意,因为阅读没有具体提到要更改哪些合同细节。
合同中哪些细节引起了作者的“大骚动”?阅读违反著作权法吗?时代财经采访试图还原事件的全貌。
霸王条款?
大学刚毕业的万悦,是读书集团旗下的女频学院——云起学院的业余作家。她告诉时代财经,她从2015年开始与文悦签订合同,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写了四本书,总计约300万字。目前,她的月收入超过1000元。
万悦说,她发现自己在今年4月再次修改了合同。“在我们的私人作家群中,一个朋友在4月份签了一份阅读合同。她发现合同里多了一个‘聘’字,我一月份签的合同里就没有这个。”
文悦集团的争议发酵后,万悦查看了她的新合同,咨询了一位了解出版业的朋友。万悦提出了一些问题,包括“优先权”条款,即一个人可以在阅读时单方面要求修改自己的作品,迫使自己的新作品被阅读,以及版权过于苛刻的财产权条款。
根据时代财经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的《阅文集团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四款规定,如果作者在创作约定作品过程中不符合大纲约定、网站要求和市场需求,可以要求作者修改阅读。如果作者三次修改后拒绝或不符合阅读要求,读者可以选择终止协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
万悦认为,这一规定赋予了读者“随意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并质疑其是否涉嫌侵犯《著作权法》中作者的人身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人身权范围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对此,集团援引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对的回复称,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要求第三方继续写作,这涉及到前后两位作者的著作权问题。如果续写说明了原作品与续写部分的界限,表明了原作者的身份,一般不侵犯作者的人身权。前续篇内容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后续篇作者也享有署名续篇部分的人身权,防止他人对续篇部分进行歪曲、篡改。
北京静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越告诉时代财经:“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参考出版社对出版内容的审查,作者将作品交给出版社后,出版社的编辑、编者也会对作品内容进行审查,如有问题,还会要求作者进行修改。关于续写问题,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然,续写作者享有续写部分的工作权利。关于使用原作的某些元素,通过授权延续,阅读文本可以使用原作的元素进行延续。”
另一个问题是,阅读与作者之间的合同是一般的“出版协议”还是“委托创作合同”?公开资料显示,委托创作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作者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具体要求进行创作的作品。影视公司委托剧本作者基于某个IP创作影视剧本,是典型的“委托创作”。
在回复中,援引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杜英的话说:“根据平台与作者签约形式的不同,我们可以想到的关系有:许可的合同关系、委托创作作品的合同关系、著作权转让的合同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
“从我们公开看到的这份合同的内容来看,条款中有一个平台对作品从创作大纲到内容质量进行控制,这在一般的许可合同中是不存在的。我觉得委托更有创意。但是,授权平台使用的作品有时间规定、特定的产权协议和后来的收入分享协议。从这个角度看,更像是一个许可合同。但合同本身并不局限于制作人与其他平台签订合同,至少长篇作品的作者可以与其他主体合作。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份合同绝对不是典型的劳动合同关系。我认为,这是以授权许可关系为基础的合同关系,也与其他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有关,但绝对不是典型的劳动合同。”
万悦认为第二个不合理的点是,和雷丁签合同不像“签作品”,而像签“买卖合同”。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协议标的”第四款、第五款,在作者与阅读协议约定的“创作期”内,除约定作品外,作者的其他文学作品将按照与协议所签作品相同的范围和期限转让给阅读组。
此外,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优先权”条款。阅读集团有权优先签署作者在完成协议项下作品后一年内开始创作的“新作品”,以及完成“约定作品”后无需任何时间的第一部新作品。作者需要一份书面通知来阅读这篇课文。直至书面通知后30日视为放弃该权利,作者可以与其他平台签订合同。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赔偿新书阅读的全部收入,而阅读责任只是在行使“优先权,积极为作者创造利益”时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文悦集团援引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薛军对时代财经的回复称,“有人试图用‘劳动合同理论’来界定网络平台与作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不准确的。作者和平台是共生关系。我们应该追求双赢的模式,解决如何建立长期共赢的关系。”
对于“优先权”条款是否属于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阅文集团援引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杜英的话说:“著作权法自然涉及市场利益分配,但它只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在授权或转让权利时采取什么条款来处分著作权人的权利,并没有那么多强制性规定。这个决策交给市场,通过市场博弈形成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阅读平台签约作家达810万人。对于以万悦为代表的绝大多数处于腰部和平台下方的普通作家来说,除了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霸王条款”之外,他们还想知道自由阅读的兴起和阅读群体的改革是否会损害作家的利益,尤其是当辛勤作品的产权已经全部转移给后者的时候。
产权纠纷
万悦告诉时代财经:“阅读组作家的收入一直是模糊和不透明的。因为现在免费阅读的兴起,我们担心阅读会把所谓的广告收入更多的倾向给大神作家,普通作家会有更低的收入,而版权一直都在阅读手里。”
出发地:视觉中国
根据《读者与作者合同》第三条“授权内容及期限”,作者将约定作品在世界范围内的著作权毫无保留地授予阅读群,包括作品的电子版权、互动作品开发权、翻译权、音视频游戏改编权、图书出版权、粉丝作品改编权、周边开发权、商品开发权等。
根据合同,上述所有授权均为“独家授权”,授权期限为协议日至产权保护到期日,即提交人死亡后50年。再授权的权利也归读者所有,任何再开发都不需要作者本人的许可。
作者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作品中上述财产权产生的收入。根据合同,作者在扣除用户订阅、其他电子销售、互动体验作品、翻译作品、音频改编作品、图书出版等活动成本后,可获得净收入的50%。在这方面,另一位作者克林向时代财经表示了关切。他担心平台会设置虚假的高广告位推广成本,从而降低最终的净收入。
网络作者@ Die Naiyi Sario发表了《猎杀魔王》《黑锏》《龙骸》等多部网络小说。最近,他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讲述了作者的权利是如何以自己9年的经历,一步步被平台侵蚀的。2011年4月,他与宗衡中文网签订了第一份合同,合同规定授权期限为7年。之后,他与文悦子公司创世中文网签订了第二本书的合同,合同期为20年。现在,大部分平台的签约期已经到期,直到产权保护到期。
此外,另一个问题来自作品的编辑权。合同第三条第六款规定,作者将游戏、影视、动画、漫画的剪辑权授权给阅读组,但并非所有作者都有权分享改编收益。多份合同第六条“乙方报酬”中对上述改编收入的描述有所不同,但均指出上述作品改编权产生的收入,除授予第三方阅读文本产生的授权费净收入的50%外,作者约定作品的改编权的行使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财务报告显示,2019年文悦集团总收入为83.47亿元,其中版权运营收入为44.23亿元,占比超过50%,同比增长超过300%。2018年10月收购新力传媒全部股权后,影视剧的制作和发行成为文悦集团2019年最重要的增长引擎之一。对于自制作品的收益分成,阅文集团回复:“我们将与作者分享IP自制的收益,具体分成比例将根据与作者的具体约定确定。”
然而,一些作者并不满意作品完全交给版权部门。万悦告诉时代财经,去年年底,她的一位作家想把她的作品改编成电视剧,但未能与版权部门协商。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大唐》的作者舒称,2013年,他被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中介,最后给了兰18万元,但影视公司却花了近1300万元从中介手中买下了影视改编权。另一家动画公司曾希望将《大唐岳明》拍成动画,但最终通过上述中介落选。
版权转让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定位,尤其是在阅读的关联方即腾讯系统内部转让时,如何保证作者收入不受损。阅读回复时间财经表示:“具体定价,我们会根据版权市场和作品内容进行定价评估,评估后与作者协商。平台通过与作家沟通协商,进行版权运营,通过品牌包装和营销推广,增强优质IP的溢价能力,更好地维护和争取作家权益。”读者在6日的公告中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同时接受政府部门的外部审计和监管,不会在商业逻辑上自毁长城。
微信阅读、米读等免费阅读对付费阅读市场影响显著。此外,阅读系的作者开始对版权提出更多要求。5月5日,一些作者自发组织了“55破碎日”来表达他们的抗议。
雷丁曾在5号公告中表示,“更新数据”无明显异常。万悦告诉《时代财经与经济》记者,她参加过端庚节,她所在的一群小作家基本上已经收支相抵。岳越表示,他的诉求只有两点:第一是将版权归还作者手中;二是让支付渠道透明化。
5月6日晚,新任文悦集团CEO程武表示:“对等是根本原则。我们也感谢很多作者对我们的信任,愿意授权我们的作品进行推广和增值。考虑到作家群体庞大,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未来,我们将考虑提供多种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进行分级,并将选择权交给作者。”
来自:东方财富
读者和作者之间的风波还没有结束,但资本市场的情绪已经缓和。4月28日,雷丁宣布原管理团队吴文辉等5人“退休”,由腾讯集团副总裁程武接任。雷丁股价单日飙升14%,但由于与作者的合同纠纷,持续发酵。接下来的两个交易日,雷丁股价分别下跌了4.65%和8.18%。随着形势的缓和,雷丁股价于5月8日收于每股37.5港元,目前总市值为380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