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服 经国务院同意 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制服

栏目:军事 2021-09-19 18: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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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司法部制定发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统一制服和标志。

《办法》共6章28条,对总体要求、分配范围、类型、标准、预算定额、气候面积等进行了规定。

一是统一制服和logo风格。六个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统一样式完全统一,主要要素、标志规格、布局完全统一。通过标志中的名称和图案来区分不同的执法队伍,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不同执法部门穿着各种服装的问题。

二是偏向一线执法人员。重点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着装,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人事财务等后台人员,避免着装“大锅饭”现象。

三是改进着装管理方式。采取按规定类型和标准统一更新与个人在年度额度内自主选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管理自主选择,使其更符合执法工作实际,避免福利化倾向。

第四,实行全额财政担保。明确制服、标志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取消了此前统一材料费用30%由个人承担的规定。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执法人员严肃gfd和执法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维护执法权威。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促进规范文明执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司法部制定印发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日前,财政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请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19年5月,国务院批复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完善和规范着装管理的有关政策,明确上述五个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落实着装管理。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相关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为了改变以往着装队伍各行其是,制定自己的着装管理办法,制作各种风格颜色的制服,增强着装的统一性、规范性和辨识度,需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从中央层面制定统一的着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着装管理。为此,财政部、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处置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充分吸收公安、海关、城管等着装队伍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在着装史上,这是第一次为不同的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着装管理制度。

二.问:综合行政执法队是一支新装队伍。《办法》提出了哪些创新管理措施?

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执法工作与时俱进、不断调整,相应地对着装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办法》本着统一规范、突出重点、面向一线、确保必要的原则。他们从执法工作实际出发,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

一是统一制服和logo风格。六个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统一样式完全统一,主要要素、标志规格、布局完全统一。通过标志中的名称和图案来区分不同的执法队伍,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不同执法部门穿着各种服装的问题,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偏向一线执法人员。重点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着装,在是否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等方面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人事财务等后台人员,避免着装“大锅饭”现象。

三是改进着装管理方式。采取按规定类型和标准统一更新与个人在年度额度内自主选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管理自主选择,使其更符合执法工作实际,避免福利化倾向。

第四,实行全额财政担保。考虑到着装的执法属性,《办法》积极回应一线执法人员的呼声,明确制服、标志的全部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取消了此前规定的制服材料费30%由个人承担的规定。

3.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涵盖执法门类众多,人员构成复杂。《办法》是如何规定谁能穿制服谁不能穿制服的?

答:过去,未经批准着装、违规扩大着装范围的问题比较突出,人们对“大帽满天飞”的现象意见很大。为此,《办法》严格限制着装范围,并明确中央部门不进行同级着装。地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出的执法机构中,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才允许着装。具体条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必须属于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二是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三是执法必须直接针对执法对象进行;第四,他们必须在职。以上条件相对于之前已经穿戴整齐的行政执法队伍来说是比较严格的。

此外,为顺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趋势,增强其适用性,《办法》规定,如果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职能整合,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可参照执行制服、标志管理。

4.问:与其他穿戴整齐的行政执法队伍相比,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的分布类型和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综合行政执法发放的制服、标志种类包括帽子、服装、鞋子、标志等,与其他已经着装的行政执法队伍大致相当。同时,结合一线执法人员意见,《办法》对制服品种进行了适当优化,增加了皮鞋、皮带等品种,取消了不实用的领带夹、领花等品种。

从分配标准来看,全国分为热区、亚热区、南温区、北温区、寒区、高寒区六个气候区。不同的气候区域实施不同的初始量、使用寿命和更新量。根据一线执法人员反映的制服佩戴频率和佩戴率,减少了大檐帽和制服的发放数量,并对执勤制服和皮凉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发放标准更加符合执法工作实际。

动词 问:执法形象关乎国家权威。《办法》如何确保统一、综合的行政执法制服、标志能够落地执行,不走样?

答: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多个执法领域,执法队伍和人员数量庞大。不同的执法队伍,同一个执法队伍的不同区域,保持统一的制服和标志在样式和颜色上是非常困难的。为确保统一制度贯彻到底,树立统一全面的行政执法形象,维护执法权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统一作风。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的样式和颜色,制作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样式图集。样式图集与《办法》一起发布,作为全国各地制作制服的基础。

二是实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制服、标志的技术规范,细化量化材料、面料、色彩、工艺等各项技术指标,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形成统一、科学、通用的生产标准。

三是统一生产实物样品。样衣、面料样品等。应与样式图集和技术规范一起用于采购和制作制服。

四是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办法》规定,制服、标志的采购原则上由省级以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避免分散采购带来的议价能力弱、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影响制服的质量和款式。

6.问:执法纪律一直是社会热点,也是老百姓的痛点。《办法》在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纪律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执法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穿着标准服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严格依法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办法》规范和限制着装行为,要求各地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严肃gfd和执法纪律。《办法》还要求地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制服、标志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生产采购、发放领取、档案管理等。

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法》要求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制服、标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二是擅自改变制服和标志样式;三是自主选择时弄虚作假,超出实际工作需要;四是擅自赠送、出租、出借制服和标志;第五,按规定穿着制服和标志,gfd不严重,屡犯错误;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7.问:在当前金融形势下,《办法》如何体现厉行节约的要求?

答:政府“过紧日子”的目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严格落实“紧日子”要求,在质和量两方面下功夫。在保证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具体措施是:减少配售品种,降低配售标准,压缩预算额度。比如将具有着装功能且不适合现场执法的春秋制服、冬季制服合并为一套制服,取消了不实用的领带夹、领花等品种;考虑气候特点、磨损频率、损耗速度等。,适当减少大帽、卷帽的初始数量,明确热、亚热地区不发放冷帽,严格限制高寒地区发放皮凉鞋的条件,适当延长皮凉鞋、皮靴的使用寿命;在均匀面料的选择上,要尽量满足舒适、硬挺、吸汗、防静电等基本功能要求,不追求高标准、高品质;在确定预算定额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广泛调研、购物、科学论证,挤出价格中的“水分”,将成本降到最低。根据初步测算,《办法》的实施原则上不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八、《办法》发布后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如何安排?

答:根据着装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等6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制度的着装。发放制服和标志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管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部门预算。财政部和司法部将加强对敷料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为确保顺利实施,在《办法》颁布前,已要求主管部门同步开展准备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指导协调,与2021年预算编制保持一致。着装日期没有统一规定,由主管部门根据系统工作实际确定。主要考虑是六大体系中着装人员规模差异很大,执法机构设置不一样,管理要求也不一样;同时,根据《办法》,统一采购可以由中央部门统一实施,也可以由省级部门分别实施。要采用的具体方法由各系统决定,不同方法所需时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