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格和人权变得更加独立。越来越多的人可能会在选择结婚前同居,从而引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纠纷。贵州12348律师将谈谈同居的法律问题。
12348律师说
同居是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和伦理观念的转变,同居作为婚姻之外的一种性关系,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首先,法律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1042条第2款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还有其他重大失误。“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二、合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
目前,我国对“非婚同居”财产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这个问题只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登记结婚的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意见》第十条中看到:“非法同居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关系,法院判决通常是指民法上的共同共有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财产,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出资比例分割。
三、同居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实践中,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四、同居关系双方不享有继承权
司法实践中,关于继承问题,法院的主要观点是,由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同居一方无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
五、同居关系中的子女
中国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给予同等保护,不因父母的选择损害其合法权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与合法婚姻解除时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基本相同,两人都是由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在尊重其意愿的情况下抚养,案件主要通过调解解决。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应该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2348律师建议
1.同居双方可以对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所有权作出约定;
2.最好保留双方购买物品的记录,对于自己购买或用于同居费用的物品,最好保留相关文件;
3.如有法律纠纷,可随时拨打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取专业法律咨询。
审核:袁平编辑:陈冯依林
2020年第1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