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卫生监督所对某美容会所非法脱毛项目立案调查。这是《基本医疗保健和健康促进法》实施以来,金华地区首次依据该法办理的案件。这家非法护肤俱乐部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设备,还将面临5万元以上的罚款。
随着夏天的到来,追求美丽和凉爽的消费者对永久脱毛的需求越来越大。6月初,义乌市卫生监督所稠江分所执法人员通过一个团购网站进行搜索,发现位于义乌市稠江街道的一家美容会所的销售物品中竟然有“激光脱毛”。
6月9日,卫生执法人员依法检查生活美容场所时,发现该场所外墙的卷板上有美甲、美睫、脱毛等字样。现场检查发现,美容院内有一台OPT激光脱毛机,前台人工委托登记簿上标注了6月4日为顾客办理脱毛业务的信息为298元。此外,我们还发现了许多印有“一件式脱毛,体验价398元”字样的体验卡广告卡。
随即,卫生执法人员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立案。
据卫生执法人员介绍,涉及激光、外伤、注射的,如激光脱毛、光子嫩肤、超声刀、吸脂或拉皮针、水光针、儿童面部针注射等,都属于侵入性医疗手术方式,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医疗美容服务只能由持有《医生执业证书》的主治美容医生进行。如果护士或非卫生人员操作违法,一般生活美容机构是绝对不允许开展此类项目的。
自6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健和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卫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卫生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罚款金额将不再是“根据情况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比,《健康与健康促进法》处罚金额更高,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更大,震慑作用更强。
关注“金报义乌”,
获取更多“好阅读”信息
记者朱翔
通讯员丁灿
编辑大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