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指出,一年来,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安排,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在督导、督导、评估、监测三个方面开展。着力推进监督体制机制建设,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取得新成效。规范办学取得新突破,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取得新成效
蔡强调,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础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教育督导面临的新形势,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肩负的新任务。
要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工作导向。推动高质量教育发展,以高质量教育体系和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为抓手推进教育现代化,通过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督导工作,密切关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做好“督学”工作,实现学校全覆盖、全方位、全方位督导;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讲政治、担责任、懂教育的优秀教育督导队伍。
要坚持结果导向,不断提高公信力。改进监督方式,构建工作闭环,实行阳光监督,做到真实反馈,督促指导整改,常态化复查;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依法问责、合理问责、公开问责,有效整合教育督导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的执法联动机制;鼓励先进典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全省督学形成善于思奇的良好风尚。
陈根芳说,2020年,我省扎实开展各项督导、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开展以督导为主的综合督导,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办学质量,完善教育监测工作,开展面临问题专项督导,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检查、评估、指导、服务”职能。
陈根芳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建设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时期。教育督导的任务越来越重,教育督导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重要窗口”的重大意义,提高站位,对标对表,团结协作,强化责任担当。
下一步,重点关注11项任务: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协调落实省政府教育绩效整改
对市、县政府的教育绩效进行监督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级评价与认定
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认定
教育基本现代化县的“回眸”
对现代学校实施监督和评估
开展标准化园区行为监管和等级园区评价
推进高校督导评估
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区域基础教育生态、义务教育质量均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完成第十二条省级巡视员的变更
会上,舒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银在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解读了我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若干举措。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联络员,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浙江教育报记者嬴稷/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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