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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瘦身市场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据凤翔传奇数据研究中心报告,我国肥胖人口增长迅速,平均肥胖率为12%,肥胖人数居世界第一;青少年肥胖率在10年间增长了两倍,达到5300万;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肥胖率迅速上升。热量摄入过多、长期不运动、生活和工作压力大以及随着年龄增长的代谢问题都会导致肥胖。肥胖还会引起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胆结石、水肿、痛风等疾病;肥胖引起社会关注,消费者减肥意识增强。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所谓“瘦身食品”出现在很多人的朋友圈里,比如莫特微信业务旗下的相关产品。
自称“轻奢减脂第一品牌”的莫特微信业务是什么样的公司背景?它的产品真的有减肥的效果吗?被调查的广州肯定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莫特微信业务有什么联系?
此外,在相关宣传软文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莫特微信业务号称“轻奢减脂第一品牌”。
显然,上述宣传行为也违反了《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最高级”、“最好”等绝对化用语的相关规定。
侵权过程、因果
除了官网上的可疑言论外,莫特的实际经营者成都Xi恩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曾与其他公司就名人代言发生过纠纷,这可以看作是莫特微信业务发展的一个插曲。
2019年1月,艾伦工作室突然在微博上发布声明。声明称,一些网民以“MOT Mott”分销商和代理商的名义,一直声称艾伦是其Mott系列产品的广告代言人,并且还配有宣传图。同时文章还说:“莫特的发言人艾伦在线”,让公众误解艾伦是他们的发言人,进行虚假宣传。为此,艾伦工作室发布声明,严重警告品牌方、经销商、代理商以及MOT Mott品牌的所有第三方销售平台,立即删除所有使用艾伦先生姓名和肖像图片的广告内容,并承担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此外,艾伦工作室还呼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要辨别广告的真伪,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微博发布后,很多粉丝留言支持维权。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声明》发表后,邓伦并未通过行政举报和民事起诉向美特公司追究法律责任。相反,美特公司起诉广州金石电传广告有限公司,与艾伦有关。这是怎么回事?
根据成都Xi恩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金石电传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证明双方签订了背书合同。2018年9月7日,美特公司与电传公司为甲方签订代言合作服务合同,邀请乙方签约艺人艾伦担任甲方旗下品牌莫特能量餐包非独家形象代言人,约定艾伦为甲方品牌莫特品牌系列平面广告形象代言人。利益期限自2018年艺术家出席活动授权签署之日起计算,使用区域限于中国大陆;甲方支付乙方肖像签注服务费共计580万元,签订合同时支付服务费的50%,即290万元。甲方与乙方艺人协商沟通,安排在签约前七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艺人费,即290万元。如果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未能执行合同,将无息退还甲方所有费用。
2018年11月19日,美特公司与电传公司签订《废约证明书》,载明双方于2018年9月7日签订的非独家《艾伦肖像背书合同》归美特公司所有,因艺人原因无法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合同无效,双方免除相关责任。美特公司确认了证据的真实性,并表示证据中载明的《艾伦肖像背书合同》是美特公司与电传公司签订的《背书合作服务合同》,该合同已经失效。《证书》实施后,双方签订了以艺人影视剧照为主体的新合同。由于事后发生的各种情况,双方最终产生了合同纠纷。
一审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驳回美特公司的上诉;二审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广州金石电传广告有限公司返还成都Xi恩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报酬及利息220万元,但法院驳回其对电传公司损失4.5万元的诉讼请求。
虽然电传公司败诉了,但到目前为止,在艾伦工作室的微博上依然存在这份郑重声明。
产品功效,虚假宣传
谈完公司,我们再来看看产品。据了解,公司以莫特品牌推出金针菇复合粉、压片糖果等产品,以速溶稀化品牌推出覆盆子代餐奶茶、胶原蛋白益生菌果冻等产品。
据推广人阿雪介绍,莫特微信业务的瘦身产品属于健康食品,而非药品。但实际上,相关产品的资质只是普通食品,产品外包装上并没有“警察战术单位”。
产品包装如下:
可见本品属于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也不是药品。
但是有相关的宣传资料显示,这些产品有减肥的效果。
在药价315网站上,也有很多关于Motel产品的问题。至于“莫泰燃脂奶片”的真实功效,网站表示:有网站显示,“莫泰燃脂奶片”的具体产品名称为“莫泰植物肽果蔬糖”,“糖果”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一个分类。只要“Candy”写在名字里,一般就不是药或保健食品,而是常见的食物。“MOTTOES植物肽果蔬糖”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既不是药物,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治疗作用。请慎重选择。
有网站描述“莫特燃脂奶片”。“莫特燃脂乳片主要包括:1。降三高:能有效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预防肥胖。2.改善肠胃:能调理肠胃,促进消化吸收。3.美容养颜:能有效预防色素沉着、痤疮等皮肤问题,延缓衰老。4.激活细胞:燃脂奶片可以激活细胞,加速新陈代谢,恢复青春。5.清肠排毒通便:具有收腹、美肌、排毒的功效。6.抗衰老抗氧化:有效抗衰老,调节女性生理机制。7.减肥健身:促进新陈代谢、细胞再生、瘦身、瘦身等。,使用大量医学术语,声称或暗示治疗疾病,涉嫌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
还有“莫特燃脂豆”。根据药品价格315。com,没有注册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名为“燃脂豆”,而“莫特燃脂豆”可能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它没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治疗效果,不能减肥。请慎重选择。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任何保健功能或治疗效果。如果消费者发现“莫特胖豆”声称或暗示任何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治疗效果,并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他们可以向当地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Mot燃脂豆”广告图中展示的升级版Mot燃脂豆,在完美的基础上更加完美。Mot燃脂豆适合人群:饮食过量者;便秘人群、产后肥胖人群、三高人群、久坐人群、口臭人群、水肿肥胖人群、内脏脂肪高人群、胃肠道疾病人群等也可以放心大量使用医学术语,声称或暗示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涉嫌违法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请不要轻信消费者。
最后是“莫特柑橘发酵果饮”,网站回复:经调查,目前没有注册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名称为“柑橘发酵果饮”,而“莫特WASLIM柑橘发酵果饮”可能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治疗作用,请慎重选择。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所有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都被归类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健。
网上有很多减肥案例,用来证明相关产品有减肥效果。
显然,上述案件的出现还会涉及到利用他人名义担保或言外之意使人误解其效力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要真实合法,不允许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明示或者暗示医疗功能、夸大功能、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涉嫌虚假宣传的。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等方法在商品上制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而表示、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在这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彭杰带领莫特微信业务走的是怎样的发展道路,相关产品存在怎样的宣传问题。在接下来的报道中,我们将重点关注莫特微信业务的奖金制度以及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莫特产品非法添加泻药”的来龙去脉。请继续关注头条资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