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 江苏省教育厅:幼儿园按这个标准退费

栏目:生活 2021-11-29 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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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由江苏省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政治热线,让我帮你问局长”活动,现场迎来了江苏省委教委副书记徐子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以及省内13个省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社会关切。

对于许多父母的担忧,

学费怎么收?

退款的原则是什么?

官方回应来了

周亚军省教育厅财政资产管理处处长

最近,很多私立幼儿园和小学的家长报告了提前收取学费的问题。根据2017年颁布的相关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一个学段的学校在开学前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许多幼儿园的家长对退还幼儿园费用的困难做出反应。需要明确的是,幼儿园收取的不是学费,而是托儿费。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幼儿园的入托费可以在两种情况下退还: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孩子的原因,比如转学或者辍学,每月一次。比如孩子当月到幼儿园不足4天,可以退还当月托儿费的80%;如果超过4天但不足法定天数的一半,可以退款50%,如果超过法定天数的一半,则不予退款。

★第二种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幼儿园无法开学的,护理费按实际在园天数退还。

如有教育预收费、不可退收费等问题,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