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陕西兴平人,郑德元年至明初五年,是明朝最严肃的权臣之一。
孝宗侍奉太子。太子继位后,几经升迁,最终成为李思手下的太监。
明武宗是一位很有个性的皇帝。他两岁时,被立为王储。他年轻时很聪明,但当了皇帝后就失去了理智。
每天,刘瑾都会赠送老鹰和狗、唱歌跳舞、摔跤等游戏。并引导他隐姓埋名去旅行。皇帝玩得开心,就开始重用他,但他却利用职权大肆侵吞。他建议武宗下令将所有省级藏品送往首都,然后他从他们那里贪污了大量白银。
他公开受贿索贿,并从事金钱交易。来自世界各地的官员在去北京朝圣时向他行贿,这被称为“会议仪式”。银的数量高达2000,有时高达5200。每一个被提拔上来的官员,回到北京汇报工作,都要给他送礼。他还派亲信到当地工作,为他们收钱。
如果他向你要钱,你必须给他,否则你会遭到猛烈的报复。一个男人刚升职的时候,刘瑾向他要“打招呼钱”,但是这个男人拒绝给。刘进当即下令让他下岗,回老家去。
刘瑾收受的贿赂越多越好。刘玉刚就任总督时,用几千块钱贿赂刘瑾。后来,刘玉先后给了刘瑾几万银子,结果他被提升为兵部尚书。
官员向他行贿后,必然会加剧对人民的剥削,迫使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反抗。
安化王朱坤于郑德五年四月发表檄文。他宣称自己集结了一支军队为朝廷清剿宦官刘瑾,然后他列举了刘瑾的罪行。
安史之乱平定后,宦官张勇利用献俘的机会,向武宗揭发刘瑾的十七大罪行。既然追查到了,他就下令逮捕并审问刘瑾。
第二天,自去抄刘金的家。发现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两,其他宝物软得数不过来。还有假印章、玉带等非法物品。武宗怒不可遏,果断处死了他的亲信刘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