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武冈市市委任命吕晶到八台镇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并将行政级别提升到郑可。
1995年下半年,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的李长河,在听到吕静宜操纵镇上农民集体上访的报道后,对吕静宜不满。
1996年上半年,有报道称吕静怡挪用公款,贪污。经过李长河多次干预,吕静宜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7年6月,吕静宜刑满释放后,开始向上级机关投诉、举报李长河的违法违纪行为。
1999年6月18日深夜,刘、易破门而入,向吕静宜及其家人举剑,造成吕静宜重伤,妻子死亡。
第二天早上,根据吕静怡提供的车牌线索,凶手被抓了。10天后,时任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为寻求官方保护,与陆多次预谋,指使陆出钱让聘请、易志红对记者吕静宜进行报复,致一死一重伤。李长河还受贿13.8万元,构成受贿罪。
一审法院判处李长河、刘国星、易志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鲁、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后,维持一审判决。
2001年12月5日上午,李长河、刘国星、易志红被押往安阳刑场枪决。
后来,反腐斗士吕静怡担任了舞钢市环保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