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发布《2021年广东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公告》。根据省政府工作计划,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我省决定于2021年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补贴期内,持有广东牌照的个人消费者以其名义报废或转出旧车,在省内以旧换新车型范围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让旧车的首次登记时间必须在2016年7月1日之前,且在2021年7月1日前已在本人名下登记,以上日期不含当日。
补贴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补贴资金用完的,结束日期另行公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车购买合同日期、新车发票日期必须在补贴期限内。机动车登记完成并取得驾驶证后,应当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不申请的不予补助。
公告显示,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报废旧车,新能源汽车使用补贴10000元/辆,燃油汽车购置补贴5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在用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3000元/辆。补贴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辆车的补贴。
7月1日后,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广东省省”小程序,进入“汽车以旧换新”栏目,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属于补贴对象的消费者以自己的名义报废或转出符合条件的旧车,购买以旧换新促销车型后,经销商将协助在“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完成信息登记。完成省内新车注册后,消费者进入“广东省”小程序“以旧换新”板块,填写车牌号、本人收款人银行账户等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和银行卡照片,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省级补贴资金将自行划转至符合条件的购车者银行账户。
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补偿、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