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汉代的《燕铁论·招生》中有一句话:“礼不足以禁恶,刑法可以止暴。”中国刑法历史悠久,大约有4000年的历史。最初的目的是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和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起初,它是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最早的成文刑法典可以追溯到夏朝,后世各朝都有自己的刑法。
至于刑法的功能,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在《孝经·史记》中是这样认为的:“行正道者,法治之,所以暴则禁,良则赏”。大致来说,刑法就是为了促进社会正义,禁止人们使用暴力手段,从而鼓励大家善待他人。唐代刘禹锡的《论天》也认为:“法律做得好,是为公,不是为公。世界上的人如果遵循这条路,就会得到奖励,如果违反这条路,就会受到惩罚。”据说刑法虽然是政府规定的,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所有遵循法律,走正道的人都会得到奖励,但违反法律的人会受到惩罚。
▲吴三桂剧照
马宝本想率军回去救援,却发现清军埋伏在武目山,几乎全军覆没,最后只带了100多人突围。被困姚安山,根本没有战斗力,最终被迫投降。当我听说马宝投降时,清朝的将军们非常重视。为了表示尊敬,清军提督桑格甚至出城迎接。
然而,不久之后,康熙皇帝下令将马宝送往北京。到了北京后,他命令马宝在一年内接受处罚。据说,在行刑期间,马宝没有变脸,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从来没有挣扎过,也从来没有喊叫过。他若无其事地接受了割肉的惩罚。行刑过程持续了三天,他身上砍了几千刀。直到去世他才大吼一声,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毫不夸张地说,马宝是“钢铁之躯”。
▲凌迟行刑老照片结语
中国古代刑法发展到封建社会的最后阶段,但实际上,封建制度已经开始走向不可逆转的地步。事实上,用残酷的刑法来遏制人们的自由思想,并不是长久之计。相反,残酷的镇压加速了封建王朝的衰落,逐渐由盛转衰。最终,腐朽的封建帝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全军覆没。
参考文献:
《盐铁论·赵胜》
石姬晓文本集
论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