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无锡市司法局原局长刘亚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亚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入党誓词,对党组织不忠不实,谎报、谎报个人事项;贪财爱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雅”为名,实行“雅贿赂”,利用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事权钱交易;滥用职权,擅自拍板,造成国有财产巨大损失。
刘亚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没有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亚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刘亚军简历
刘亚军,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江苏盐城人,本科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起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法官、审判员;1988年10月任海南省琼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990年1月起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7年7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南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新区人民法院院长;2001年1月任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2002年12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7年12月任无锡市司法局局长;2008年1月任无锡市司法局局长、无锡市劳教所第一政委;2013年12月任无锡市司法局调研员;2017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