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财经 上海知名财经主持人 被罚1.3亿元

栏目:时尚 2021-09-29 10: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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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12起证券犯罪典型案例,通报检察机关、证监会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工作情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注意到有一起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上海知名主持人廖某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先开仓,然后公开推荐股票,再通过反向卖出直接从股票期货交易中攫取利润。两部门表示,要严惩“抢帽”操纵市场的行为。

杜南此前的调查发现,各行各业的股票交易“大师”都活跃在互联网上。他们指出市场,推荐个股获利。看似你愿意,但实际上他们已经涉嫌违法。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所有从事证券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专业资格。搜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荆楚视觉”查看更多内幕文章!

事件:

上海知名金融主持人因公开推荐股票被捕

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11月6日发布会显示,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他控制使用包括自己账户在内的13个证券账户先买入相关股票,然后在当天或推荐后第二天集中卖出,从而获得短期差价。

图/图片蠕虫

公开资料显示,廖某强曾担任上海第一财经节目主持人,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今日证券》特约嘉宾,主持《股市里的廖廖巴》栏目节目,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客座教授。他创办了两个王牌金融节目《金融龙门阵》和《强攻》。

据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2019年7月15日通报,原金融节目主持人廖某强与兄弟等人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获利巨大,被依法刑事拘留。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开仓、公开推荐股票、反向卖出等方式操纵市场,非法获取巨额个人收益,严重损害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廖某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廖某强违法所得4310.47万元,并处罚款8620.95万元。罚款总额约1.3亿元。

在严格控制下,“推荐股票大师”利用中转群分流

以知识付费的名义推荐

事实上,几家涉及知识付费增值服务的平台都采取了严格的措施来控制为股票推荐付费的行为。最近很多平台都加强了对荐股的严格管理。付费知识平台小红圈、知识星球先后清理违规股票推荐圈。此前,微博也针对V+会员发布了相关规定,禁止金融博主推荐付费产品的股票。

8月26日,记者发现,微博平台上仍有财经博主在V+会员的付费内容中发布详细的股票名称和代码,包括但不限于付费文章、付费图片和专属粉丝群。

记者了解到,金融博主除了通过微博平台与粉丝建立联系外,还会将粉丝引流至站外社交平台,如微信、QQ等进行“交流学习”。

通过搜索“股票”“牛股”等关键词,记者发现,在QQ上也有大量以交流和股票推荐为核心的群体。这些群聊没有进入门槛,加入群的申请与成功加入群的通知无缝连接。然而,加入该团体后,记者发现这些只是“中转团体”。通知群时,客服会以“此群为接待群”、“此群潜在业务号较多影响正常聊天”为由,通知新进入者添加新的“主活跃群”或“交流群”。为了保持“中转群”持续运行,管理员还会从群聊中删除已添加新群的用户。

此外,记者还发现,在小红圈、知识星球等知识支付平台上,有相当数量的股票推荐信息。在小红圈里,一个圈主组成了一个圈说:“股票之道就是天道,一切规律都归于心。加入这个圈子,听金学伟谈论股票。”圈子的费用是1999元/年,现在有500多名会员。也有圈子主成立圈子,分享股票、基金投资的想法和思路,回答粉丝炒股、持股等问题。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并加入具有专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延东告诉记者,通过平台支付推荐股票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证券投资咨询、谋取利益的行为。行为人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违反了《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新建在11月6日的会议上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与证券期货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继续加大对金融诈骗、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黑嘴”

法院:如果你非法推荐股票,即使退钱也会因为诈骗入狱

去年,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个案例:一个由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用上面的话来忽悠投资者。被害人支付1.98万元至5.98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后,在假冒“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股票交易,最多损失40万元。受害人要求退钱时,微信被黑,QQ被踢出。

上述案件一审后,法院认为,诈骗集团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从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最新二审判决结果来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即使诈骗集团将大部分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股票推荐的七大陷阱

此前,北京证监局对7种违规证券投资咨询行为进行了警示。投资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避免掉入非法投资咨询机构的陷阱。

1.通过微信、博客、QQ招募会员

在QQ、微信、社交网站上,总有不少人发布市场分析、免费股票推荐等文章,在网上股票推荐中树立“专家”“财经大V”的形象,以缴纳会员费、开通VIP许可费等名义,诱骗投资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推荐股票,向投资者收取费用。一旦投资者上钩,交了几千块钱的会员费,他们买的股票就不断下跌,但是当他们想退会员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的QQ给黑了。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不要相信直接或变相夸大股票推荐过往业绩、公开招募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如免费股票推荐、免费股票咨询等。,不要轻易透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的股票推荐电话保持高度警惕。

此外,投资者必须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法人机构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监管对象”栏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也可通过电话查询。

2.卖股票交易软件号称能稳定盈利

“亲爱的,要不要试试XX股票软件?买卖点的提示绝对准确。”这个时候,我们要提高警惕。在销售股票交易软件的过程中,不法分子往往夸大推荐股票的能力,骗取高额服务费。

李花了5000元买了这个股票交易软件,叫做“稳赚不亏”。服务期限为3个月。但没过多久,李发现软件的实际效果与宣称的内容大相径庭,于是向公司提出退款。该公司表示,可以免费延长李的服务3个月,并推荐有内幕消息的股票。随后,李每次都是高买低卖。他不但没有赚钱,反而陷入了严重亏损的境地。经查,该公司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但通过销售股票推荐软件实际从事非法投资咨询活动。

监管部门提醒,向投资者销售或提供“股票推荐软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经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股票推荐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销售股票交易课程指导快速赚钱

买个股票交易课程学学怎么快速赚钱?众所周知,不法分子经常以卖股票交易培训班为名,声称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各种股票交易技战术。很多学员听完课程都有不同程度的盈利,但是要交360元和3600元。事实上,以股票的推荐为诱饵,投资者根据他们的建议购买股票,造成了损失,没有要求退款。

监管部门提醒,无论是销售培训课程还是交易技能,只要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或提供股票投资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就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取得证监会认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4.冒充知名私募基金并有内幕消息

自称是知名私募,有内幕消息,有专家负责交易,需要为你提供咨询服务。但有可能他的办公场所往往是租几十平方米的小房间,甚至藏在居民楼里,雇佣一些对证券市场一无所知的业务人员,通过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来骗取投资者,从而骗取上千的服务费。

监管部门提醒: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专业机构”和“内幕消息”。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必须核实对方资质,明确对方身份,选择具有执业资格的法律机构和专业人员。

5.代表客户理财,坐在村里,分享收入

“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和“坐在村里”按一定比例分成利润,但往往在第一只股票赚钱后,推荐的股票继续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但他们无法再联系公司或业务员,造成许多不了解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

监管部门提醒,“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收一村”均为非法证券活动。根据规定,即使是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也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客户证券交易的收益或损失。

6.假冒或者假冒合法的证券经营服务机构

许多不法分子为了实施诈骗,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类似的名称欺骗投资者,或者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称实施诈骗。

出于对专业机构的信任,投资者往往会支付会员费并获得股票推荐,但他们遭受损失,最终发现自己被骗了。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警惕主动打电话、来访,通过查询营业执照、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或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防止上当受骗。

7.“会员升级”、“还款和报销”和“权益保护费”

不法分子推荐股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后,并不是都联系不上。由于亏损,一些公司仍然可以联系投资者。面对投资者的抱怨,他们被诱惑加入更高层次的会员群体,支付更多的“会员费”。投资者为了挽回之前的损失,往往会付出更多的会员费,希望挽回损失,导致股票损失不断增加,被不法机构一次又一次的欺骗。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应当保存好证据,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证监会此前曾发出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咨询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