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余姚市公证处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1月4日,
公证处透露了一个
人工授精中的子女继承权案例。
人工授精后生病的孙谋后悔了
不想人工授精的孩子,
他的妻子周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
在孩子出生前不久,
该男子因治疗无效而死亡。
那人死后,
他妈妈去找儿媳妇说:
我儿子死前立了遗嘱
上面说不要给孩子人工授精,
婚前购买的房子也由她继承。
所以,
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边肖会立即为你揭露这个秘密!
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夫妻俩决定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孩子
孙和周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孙的母亲认为周没有生育能力,曾劝孙和周离婚再结婚,但孙和周感情很好,一直没有离婚。
因为孙非常爱孩子,夫妻二人计划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周在人工授精后很快就怀孕了。
妻子怀孕后,丈夫后悔没有生孩子
但没过多久,孙在体检时发现自己生病了。
病后的孙性情大变,经常和周吵架,多次告诉周他不想要这个孩子,但周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
孩子出生前不久,孙因治疗无效去世。
男人死了,人工授精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孙去世后,孙的母亲找到周,拿出孙的遗嘱,说孙的遗嘱上写着不能人工授精生孩子,婚前购买的房子也由孙的母亲继承。
那么,孙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剥夺子女人工授精的继承权吗?
因此,人工授精的子女依法享有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人工授精的子女出生前,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她们出生后,如果缺乏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就应该为人工授精的子女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不应该通过立遗嘱剥夺她们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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