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以来,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体系和机制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方案、编制标准规范、培育标杆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双重防范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是,在推进双防机制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部分单位对双防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没有摆在重要位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推进力度不强;以文件执行文件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专项训练流于形式。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不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清、技术支持机构不熟悉等问题不是个别现象;企业双防机制建设效果不佳。双防机制尚未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已落实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些问题应引起各级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为全面推进全市双防机制建设,泉州市安委会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始终坚守安全红线。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构建双防机制作为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作为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根本政策,根据泉安委〔2015〕2号、泉安委〔2016〕24号、泉安委〔2016〕33号、泉安委〔2017〕16号、泉安办〔2016〕16号文件要求,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从事后查 从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到以风险点和危险源风险管控为重点的系统管理,从传统监管方式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化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二、抓紧修订标准。
编制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构建双重防范体系和机制的关键。市政府有关直属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和专家,认真分析编制本主管行业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实施细则、企业自查指南和行业检查指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事故案例等。,深入系统地总结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和做法。抓紧修订、完善、升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细则》、《企业自查指南》、《行业检查指南》,并在“泉州智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上及时更新,切实提高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尚未编制相关标准规范的市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抓紧集中相关技术力量,尽快编制印发《实施细则》、《企业自查指南》、《行业检查指南》,并于2018年6月底前上传至“泉州智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三是精心培育标杆企业。
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专家对本辖区、本行业标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不低于辖区、本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企业、标准化企业等“三类重点企业”总数3%的比例,研究制定2018年本辖区、本行业双防机制建设培育标杆企业工作方案。确定2018年培育本地区、本行业标杆企业的任务,借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构建“一企一图一书一报三公告”模式,隐患排查治理“四有”标准,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有针对性细化培育建设措施,明确培育责任单位和各级责任人,认真开展对口指导和现场帮扶,督促指导标杆企业扎实规范。四、全面开展企业双防机制建设。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2018年5月底前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企业数量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所有企业,认真学习标杆企业经验,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流程衔接,按照本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大力推广“一企一图一书一报三公告”模式,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空,编制风险点登记册和风险识别评估报告,落实安全风险“三级”警示公告,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动态评价体系、公告制度、岗位安全生产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清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防范机制,完善各风险点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重点确保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标准化企业在2018年底前完成双防机制建设任务。五、扎实推进区域双防机制建设。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对公共区域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识别评估,对企业上报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综合分析,根据风险分布和可能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空。逐步形成乡镇、县级行业、县级行业、市级行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健全区域安全双防机制、政府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立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城市安全双防机制,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对于不同级别的安全风险,要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高风险地区,要实施重点监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六、加快完善双防机制信息化建设。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部门要充分利用“泉州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加强本辖区、本行业双重防范机制信息化建设,督促各企业自觉使用“泉州智慧安监”信息系统,认真收集本企业基础信息和安全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及时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对重大风险点和重要管控措施关键参数实施在线实时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双防机制运行动态,实现全员信息化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县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审核并记录主管企业上报的安全风险识别评估报告、风险点登记簿、四色空分布图等信息内容;对主管企业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管理和处置,实时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七、严格专项执法检查双预防机制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将双防机制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范围,结合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通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双防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高风险、低管理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实施精准执法检查。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及其责任人严格问责、处罚到位。八、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培训教育。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按照“面向基层、分类指导、分级组织、转移重点”的原则,分地区、分行业落实分级培训教育责任,将双防机制作为政府监管执法人员、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现场指导、现场观摩、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督促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让每一名企业从业人员了解本企业、本车间、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掌握相应的双重防范措施和“泉州智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的使用技能。同时要注重标杆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组织小微企业实地观摩学习同类标杆企业,将标杆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复制到自己的企业中,并结合其工艺、设备、环境等特点。,并建立适合自身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和方法。九、加强技术支撑。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双防机制的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聘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纳基层监管部门和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参与双防机制建设标准的研究、评估和论证,加强技术指导,规范、 引导和推动双防机制依法运行,不断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政策帮扶,切实重视和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作用,通过政府采购服务、企地合作、重大问题研究等多种方式,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对标企业有助于带动同类型企业开展双防机制建设,从安全生产评价、科技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和支持在双防机制建设中承担大量工作的对标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十、加强常态化监督考核。
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双防机制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要求,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指导,紧跟进度,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将双防机制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指标,加强阶段性、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工作被动、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安全生产考评资格;对2018年6月底前未编制印发《实施细则》《企业自查指南》《行业检查指南》并上传至“泉州智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的市直相关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被直接认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整体工作的行政偷懒、慢行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注意!
各县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双防机制建设季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和次年1月底前,连同《泉州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双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登记表》一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