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报停规定日期 焦作人注意 暖气报停/恢复有期限 抓紧办理

栏目:汽车 2021-10-11 1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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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2020-2021年

供热期间停止和恢复供热业务的报告

开始处理吧!

过来看!

我的暖气什么时候能停止或恢复?

我需要什么程序来停止或恢复我的供暖系统?

哪里可以申请停止或恢复供暖?

哪些用户可以申请暂停或恢复?

…………

你对供暖有什么问题吗?

关于2020年至2021年采暖季停复暖的通知

一、供热停止通知:

1.停止报告范围

按我公司所属集中供热面积收费的用户,以及往年正常用暖且计划在2020-2021采暖季不使用暖的用户,必须办理申报停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停手续的,按有关规定视为正常供热,按正常供热收取采暖费。往年已经办理过报停手续的用户,今年无需再次办理。

2.处理停止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

3.报告和停止过程

使用人应携带房屋产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到各营业网点办理。

备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办理,请致电各营业网点咨询。

4.预防措施

上一年度正常用热,如果本年度未办理暂停用热,则视为正常用热,产生的热费必须由用户支付后才能继续办理后续业务;

申请今年冬天报告的用户将被切断。如果用户在10月31日前再次申请恢复供暖,将收取恢复连接的人工费用;

收款小区用户请咨询物业收款处。串联供热管网的小区用户不能申请停用。

二、热量的回收:

1.恢复范围

属于我公司集中供热分区域的用户,往年已报停用户,2020年计划用热的,必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申请恢复用热。

2.处理恢复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3.恢复处理过程

使用人应携带房屋产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到各营业网点办理。

4.预防措施

用户办理热回收业务后,供热状态恢复正常,应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当季采暖费,逾期缴纳将产生欠费;

对于申请恢复供暖的用户,我公司将在供暖前恢复管网连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如已办理恢复用热手续且未缴纳费用,且房屋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居住的,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暂停用热手续,避免欠费。

三.处理地址:

1.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阳光大厦B座,电话:3568927

2.塞纳河流域服务大厅

地址:太行路赛纳谷小区东门北侧,电话:3659980

3.中环汇供热服务大厅

地址:人民路东段新山阳商场西门以北200米,电话:3659993

四、温馨提示:

请大家抓紧时间,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以免给您这个冬天的保暖使用带来不便。请互相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