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作者|杨三喜教育资深媒体人
河南省理科考生以536分的成绩报考河南省北大国家专项计划。升职后,他立即被北京大学以分数太低,无法完成学业为由撤销了学籍。随后,这一事件引起广泛争议,舆论批评北大违反招生规定,担心退出档案开了不好的先例。8月11日,北京大学决定对已退休的考生按程序申请复读。两位退休学生的命运就像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然而,由这一事件引发的关于招生公平与效率的讨论仍在继续。
从分数低的候选人那里退缩确实是违法的
河南的两位考生分别考了536分和542分,以667分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比第六名低了100多分,真是幸运。
一般来说,在高考难度被称为地狱级的河南,这两个考生虽然一条线上有30多分,但也只能考上新乡医学院。
但是,根据“国家专项计划”的要求,这两个候选人被录取了,而且理由充分。虽然分数低,但确实达到了河南北大“国家专项计划”的所有要求,没有理由不被录取。
当初北大录取了两位退兵后第二次志愿的考生。对此,北京大学也承认,在退出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因为录取工作是按顺序志愿进行的,首先第一志愿考生要满意。如果选择第一志愿候选人而不是第二志愿候选人,那么如果更多的第二志愿候选人比第一志愿候选人得分高,他们能撤回更多的候选人吗?
有人以高校招生自主权为由为北京大学辩护,认为北京大学有权拒绝不满意的考生,但在现行的招生制度下,高校一般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情况下撤回档案。比如高校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2倍建档,最后建档的考生有20%退休。然而,这一次是申请人数没有超过录取人数的情况,在自治方面很难说服公众。
536的分数被北大提高是因为北大在河南的国家专项计划被打破。停办,即由于招生人数太少,考生不敢报或者专业不太受欢迎,填报院校的志愿者人数低于院校计划招生人数,导致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第一次报名时录取分数异常低。
其实高校破档的情况并不少见。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医学院在江苏的理科投资线刚好压过江苏的一条线。2017年,山东大学在河北的文科投资线也刚刚过了一条线。同年,天津大学在黑龙江的理科投资线仅比一条线高4个点,上年则高144个点。这一切,都意味着有大胆幸运的考生成功捡漏,这也正是“清华北大不如它大胆”这句话。
需要注意的是,志愿填报报告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充满变数,有些人是勇敢的、幸运的、成功的;有些人判断失误,高分失之交臂。虽然看起来不合理,但学生和大学都应该接受规则的现实。这就是“愿赌服输”。
北大退低分考生之所以引发激烈舆论,是因为公众担心这种做法做了不好的示范,会导致其他高校退低分考生的原因类似;二是作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肩负着为国家培养精英人才的使命。如果北大不能谈合同谈规则,谁来谈规则?
重新记录退休候选人是否公平?
北大当初之所以让考生退役,是因为考生的分数太低,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学业。实际上,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
为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公平,提高重点大学农村生源比例,让更多农村孩子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教育部等五部委自2012年起实施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招生计划,也称“国家专项计划”。2014年教育部新增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其中北京大学的“高校专项计划”是“筑梦计划”,至少可以将考生减少到一行。
通过特殊项目进入高校的考生确实经历过学业上的困难。学者李莞等人采访了10名通过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的学生,发现部分边缘学生更难适应清华大学的学业;余等人的采访调查发现,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进入名校的学生,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存在学科基础薄弱、学业压力大等问题。
但是,这种情况和拒绝考生不一样,因为他们假设自己无法完成学业。前者不能为后者提供合法性。特别是撤退时,北大与河南省谈判时,三次照搬同样的理由,让人感到一种居高临下的傲慢和偏见。很多网友以翟天临和一些留学生为例,表达对此原因的不屑。博士后翟天临被录取时,怎么能不考虑别人能不能完成学业?言语粗糙但不粗糙。
实施专项计划的目的是在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极度不平衡、农村学生高考竞争力较弱的情况下,让更多好学的农村学生上名牌大学。定位是“高考扶贫”,是一种补偿性公平。
考虑到通过特殊项目进入高校的考生可能面临学业困难,高校要做的是做好过渡性教育,帮助考生提前了解和熟悉大学学习情况和校园生活环境,帮助其获得学习资源和学业支持,努力营造支持性校园环境,完善学生学业指导体系。
要不是破档,这两个考生绝对考不上北大。因此,有人认为,对分数较高但没有机会进入北大的考生不公平,抛弃两个分数超过500的考生,记录两个分数671的考生,更符合人才选拔的初衷。
对大众来说,考生之间的公平很重要,效率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更重要的是遵守高考录取规则,这是保障招生公平的基石。规则的失败很可能会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带来公平的灾难。
扶贫教育应该更加精确
财新记者采访后推测,北京大学这次之所以遭遇断档,是因为曾经联系过北京大学的考生因为临时“变卦”没有申请北京大学国家专项,北京大学在本地招生时也没有充分考虑联系到足够多的高分学生,导致考生幸运“失足”。背景是清华北大的“掐尖”。
这一事件无疑暴露了“国家专项计划”制度设计的漏洞。专项计划注重公平,但高校有择优的冲动。如何平衡国家促进制度公平的初衷与高校择优录取的冲动,避免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需要及时填补制度上的漏洞,比如划定政策关怀的最低门槛。
公平与效率一直是考试招生制度中的一对主要矛盾。自肯尼迪政府以来,美国实施了照顾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2011年,奥巴马政府颁布了美国大学平等种族录取政策,鼓励美国大学在招生时考虑学生的种族背景,降低社会地位较低的少数民族进入大学的门槛,从而促进大学校园的“种族多样性”。平等权利政策类似于特别计划,是教育公平的补偿机制。
然而,由于平权行动计划,成绩优于少数民族学生的白人和亚裔学生被高校拒之门外。这一政策也备受争议,被特朗普政府取消。
与美国高校的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方式相比,我国新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考试内容上,而没有触及招录分离的改革。高校不是真正的招生主体,缺乏真正的自主权,招生主要是招点,不招人,这也使得专项计划难以精准实施。
以“国家专项计划”为例,主要针对特殊困难集中连片县、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南疆四州。在实施地区具有三年户籍和三年学籍的考生均可报考。一方面,这一政策难以杜绝部分人通过高考移民演练政策空的情况;另一方面,该政策针对的是贫困地区,而不是特定的个人,这可能导致对并非真正弱势群体的群体的照顾。比如大城市普通中学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贫困县超级中学富裕家庭的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谁更需要帮助?
然而,学院和大学在分配特殊项目名额方面有相当大的自主权。研究表明,高校也倾向于给学生质量较好的贫困地区更多的特殊名额。从实际情况来看,那些通过高考专项计划进入名校的考生基本集中在当地重点高中。如何让特别节目的录取和名额分配更符合特别节目的初衷,也是特别节目未来必须正视的问题。
根据人的差异来判断人是公平的,但却忽略了地域和家庭背景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为了改变这种教育不平等现象,韩国从2009年开始对高校招生实行“机会均等分配制度”,在国家招生计划之外招收6.4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并将计划外招生范围从农渔村、低学历家庭、离异家庭等扩大。对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允许高校在此范围内对比考试成绩,关注学生潜力并自主确定选拔标准。考生可以申请比自己统考成绩高一两个档次的大学。当然,这一政策的实施存在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但仍足以为实现教育扶贫精准化提供参考。即加强生源结构调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如果说专项规划指向公平的结果补偿,那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巩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就是根本之策。除了扶贫政策,更要考虑如何让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起点和公平的过程。
第455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