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法院执行人冒雨前往钱旧房,向旧房承租人发出协助通知书,依法冻结房屋租金,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石某与钱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多次查询,但均未发现以钱某名义执行的财产线索。
就在高管们不知所措的时候,申请人石某突然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财产线索。原来,钱还有一套老房子,处于出租状态,每年都有租金收入。
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钱的老房子进行调查。到达目的地后,执行人员发现老房子大门敞开,屋内无人空,但有明显的居住痕迹。
既然来了,能白跑一趟吗?虽然没有看到承租人,但执行人员并没有放弃。走访邻居后得知,这一带的房子大部分都租给了在附近船厂工作的外地人。高管们猜测,租用钱老房子的房客可能此刻正在造船厂工作。
不幸的是,邻居不知道租客的家庭,也没有联系方式。如果直接去船厂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经过一番权衡之后,高管们决定先回家,重新考虑追踪策略。
几天后,一场大雨来了。看着窗外瓢泼大雨,高管们突然意识到承租人可能因为大雨无法工作。想到这,高管决定抓住机会,立即冒雨开车。
不出所料,当遗嘱执行人再次来到钱的老房子时,承租人正在家中休息。被执行人主动出示工作证,向承租人当庭说明被执行人钱的情况。通过沟通了解到,房子是钱叔叔租的,承租人一家在这里已经租房两年了,每年给叔叔交4000元。
随后,执行人向承租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房屋租金,并要求承租人每年元旦前将次年租金汇至法院账户,直至执行人所欠款项还清。承租人对此表示同意并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
申请人石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对高管们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衷心感谢。
▍来源: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