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中,纣王是与夏杰并称为“桀桀”的残暴之王。纣王残忍的最大典型例子是炮轰。但随着地下文物的不断“挺身而出”,尤其是在香港发现的一批楚竹书,记载的内容颠覆了传统认知,鞭刑的真相慢慢显露,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残酷。
《尚书》、《史记》等重要史书记载,武王宣布纣王四大罪行时,是“暴虐于民”。
《尚书》:今天,王上被接受,但用的是女人的话;昏弃爵祀祀,佛答;昏弃王的父母和兄弟,不是狄。然而,正如许多罪从四面逃脱一样,它是崇拜或长,信仰或因,并认为医生和学者;给人民暴政,给商业城市强奸。
在武王的杂文中,纣王有四大罪状:一是听信妇女的话;二是不使用传统祭祀方法;第三,不重用自己的兄弟;第四,压迫人民。
因此,在儒生眼中,纣王被烧死、残害百姓的刑罚是他丧国的重要原因。
那么,什么是甩炮的惩罚,纣王为什么要实行甩炮的惩罚?
炮烙的刑罚现在广为人知,就是纣王制造的刑具,在铜柱上涂抹油脂,底下烧炭火,使人赤脚在柱上行走,一旦跌倒,就会被炭火烧死。
《殷本纪史记》:民怨诸侯有方,重罚,有炮法...烧炭让罪人踩在上面。《列女传》:贴铜柱,底部加炭,使有罪者能行走,坠入炭中。妲己笑道,这叫鞭炮声的惩罚。
通过以上两部史书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纣王引入了抛炮的刑罚,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压制反对,一种是博得妲己的一笑。
如果历史记载是正确的,不管纣王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对“人”施以如此残酷的惩罚,亡国而死也没有错。
但在香港发现的一批战国楚竹书,揭示了射炮刑背后的真相,并没有史书记载的那么残酷,颠覆了我们的传统认知!
上世纪90年代,一批战国楚竹书流出香港文物市场,应该是盗墓贼挖掘出来的,后来被上海博物馆收购。这就是著名的“尚波竹简”。在简牍中,有一篇名为《容》的佚文,记载了鞭刑。
作为一个九层的平台,放在罐子木炭下面,上面加了一块木头。想人之道,可以说出来;如果你不能说出来,你会死在里面。那些不做自己想做的事,以至于被束缚。
显然,这与《史记》、《列女传》中的记载大相径庭。最初,纣王建造了一个九层的平台,平台顶部有一张木桌,下面放着一罐木炭,这样人们就可以在木桌上行走而不会摔倒。如果它们掉下来,它们会掉进木炭罐里。当然,如果你不服从纣王的命令,在木头上行走,你将作为罪犯被逮捕。
著名学者赵平安对容的“鞭刑”有过解读。
从荣成的书上看,似乎只是一个游戏,被叫去参与游戏的人是‘人’,意思是自由人。当他们不服从命令时,他们被当作罪犯戴上镣铐。
马卫东教授和吉林大学文学院的其他学者也同意这一观点。所以,在真实的历史中,历史书上的“甩炮之刑”其实是纣王的一场游戏。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但也没必要说这个游戏有多残酷。
由于荣成的文章最早在考古发现或传世文献中记载了“炮烙之刑”,更接近历史真相。后世耸人听闻的炮烙之刑,应该是从荣成的这个游戏中逐渐演绎出来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荣会美化吗?事实上,容石成美化了周文王和周武王。比如《纣王放送王武记长》的记载中,有很多美化的文字,立场很明确,就是贬低商业,赞美周。
此外,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证明“鞭炮声的惩罚”是一个博弈论。在纣王酒池肉林“酒池”的记载中,很简单,只有“既是金池,又是酒池,浓稠甘于饮,却自以为夜间猥琐,不听其邦政”,并无相关酒池“望七里”“三千人饮牛”的详细描述。更重要的是,在商周的《尚书》和《金文》中,只有商代醉酒的记载,却没有“酒池”的记载。
因此,容的“酒池”说本身就是一种夸张。此后,酒池说被文人进一步发展,成为纣王荒淫无度的铁证。回到“甩炮之刑”,的本意可能没有容那么夸张,比如说,可能没有“违令者,桎梏之刑”。
通过“抛炮之刑”和“酒池”的理论,我们可以看出,纣王肯定有亡国之罪,但这绝不是史书上记载的这种罪行。很多罪恶都是后人强加给纣王的。毕竟历史是胜利者的宣言!
著名学者顾颉刚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评论:“东周时期,一开始有一个秀才班,一开始也有一个讨论。他们带着“说服和惩罚”的心说话,把国家的灭亡当成箭堆,向他射箭...在战国时期的书籍中,他的罪行突然增加了很多,而且都是非常具体的事实。”
显然,纣王已经被严重抹黑,学者们创造了历史上罕见的“万恶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