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天大老爷 在古代真遇上青天大老爷 你绝对消受不起

栏目:娱乐 2021-12-05 07: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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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生活在古代的普通人,受到了委屈,为了保命,你最好打落牙齿,吞进肚子里,尽量与政府、司法程序甚至天上的人保持距离。

文|文少

在通俗文学中,如何表达一个古代官员的品格和能力?

这些古代实实在在的政绩工程都是次要的,金钱、粮食、土地等日常琐碎工作就更没意思了。公众最受欢迎的故事是,他们能够公正和有远见地解决案件。

在各种文学、影视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正气凛然、观察力敏锐、为民做主的大师。

他们可以是视察地方的视察员。比如在各种戏曲中,经常用“八府巡按”来观察民情,为民伸冤。在港台电影中,“八府巡按”成了青田大师的代名词。

《九品芝麻官》中的包龙星被皇上赐官八府巡按 《九品芝麻官》中的包龙星是皇帝的一次官巡

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地方官、治安官和其他地方官员的职位上获得了善于处理案件的声誉。比如包拯,在开封获得了“包青天”知府的美誉。

在看这类剧或影视时,观众往往以法官或侦探的角色,随着剧情的推进,享受解密的快感。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只能是等待主人拯救他们的普通人。

如果换个角色,假设自己是一个受了委屈或者卷入案件的普通人,古代打官司还这么好玩吗?

危险的法律

答案是否定的。

与今天日益温和的司法程序相比,中国古代打官司就像走进了一扇鬼门关。“政府朝南,没钱进不去”、“用心不良,劝人上法庭盖房子”等口口相传的谚语,绝非无中生有。

说到冤案,人们往往会责怪怕猪油的狗官和与人勾结的衙役。然而,很多人不知道,即使官员是诚实的,酋长是无辜的,起诉官员也足够困难。

首先,在提起诉讼之前,最好仔细权衡一下自己的身份。如果你是官员、卫生工作者、老人、妇女或儿童,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从宋朝开始,女人不能自己抱怨,必须由亲近的成年男人来代表。

想象一下,一个没有父亲或兄弟的女人被丈夫殴打,并试图起诉一名官员。然而,她只能让丈夫代表她自己告诉官员。这怎么可能?

如果她找到另一个人代表自己起诉,这个人可能会被视为诉讼人,甚至是“习惯性诉讼人”,可能会受到最高流放的惩罚。

明清以来,讼师题材的戏曲小说大量增加,讼师宋世杰尤其有名 明清以来,以诉讼大师为题材的戏曲小说大量增加,尤其是诉讼大师宋世杰

在京剧《四进士》中,宋世杰答应代表寡妇杨素贞告状后,第一件事就是认她为义女。否则,这个名字是不公平的,宋世杰没有可能代表杨素贞说话。

上述女子状告丈夫的戏码,还能发生在宋代,比如著名的“谭梅案”。在明清司法制度下,女性起诉丈夫,晚辈起诉长辈已经完全不可能。

京剧《秦香莲》 京剧《秦香莲》

魏晋南北朝以来,中国法律一直朝着儒家礼仪的方向发展。夫妻、长辈/晚辈原有的身份结构不会因为法律的干预而改变。而且,法律的发展日益强化了这种身份结构。

早在汉代,就有“先亲后亲”的说法,就是说你的亲戚犯罪了,你没有义务向政府举报。然而,随着儒家法律的进程,这种法律已经成为亲属之间不能相互起诉的法律。

在唐律中,法院要求普通人应当容忍亲属的犯罪行为。在衙门里告自己的爷爷奶奶、父母,是十大罪中的不孝,告远方的亲戚,是十大罪中的不和。

随着中国法律儒家化的不断推进,明清的法律比前代更注重三纲五常 随着儒家思想在中国法律中的不断推进,明清时期的法律比上一代更加注重三纲五常

明清时期,起诉你的亲戚就更难了。

根据明清律法,“凡告其祖父母、父母、妻妾、祖父母、父母之子孙,一百人,服三年。如果丈夫故意杀死或殴打妻子致死,他将被拘留,而如果他杀死或殴打他的妾致死,这将只是一百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三年。

所以,如果某人是妾所生,父亲杀了母亲,他就起诉,那么父亲就贴一百贴三年,他就贴一百贴三年。

主人和奴隶也是如此。即使主人杀人,奴隶报案,证据也能得到证实,奴隶也会“照常惩罚他的罪行”。

然而,起诉只是长征的第一步。在现代人道主义兴起之前,刑讯逼供是东西方的普遍做法。一旦卷入诉讼,那么,总是吃亏的屁股。

清代用刑的情形 清代的刑罚形势

在明清的法律著作中,法家认为.....主犯拒不认罪,将赃罪明确立案,依法复制信息,见死不救。拒不认罪,可以依法刑讯逼供,被打死也没关系。

同时,涉案人员也在讯问范围内。这两个人对土地所有权有争议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他们抓住了担保人,痛打了他一顿。影视剧里,县官盯着说“敢正名,叫我”,这是古代司法的常态。

当然,酷刑并不总能带来真相。

最著名的案例是美国学者孔飞力研究的乾隆时期“召魂”案,该案涉及面广,席卷半个中国,罢免了一批高官,将无数人送进了监狱。

但这个案件的由来,只是因为山东有居民传言有人剪辫子、偷灵魂,一个被指是嫌疑人的乞丐受不了被折磨,随便编造了一个幕后主谋的假名。之后,清廷浪费了无数人力物力追查主谋,造成了巨大的冤案。

虽然在儒学思想影响下,各类官箴书都说着要慎刑,法律也禁止过度用刑,但为了尽快结案,完成朝廷的考核,州县官员们完全不介意打烂「刁民」的屁股。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各种官方谚语都说刑罚要慎,法律禁止过度刑罚。但是,为了尽快结案,完成朝廷的考核,州县官员根本不介意砸刁民的屁股。

法外危险

除了这些法律允许的人身危险之外,除了法律之外,卷入诉讼的小人物也面临着许多不可预知的危险。

第一个危险来自酋长。老百姓知道县长比现在的强,知道小鬼难缠。

衙役是衙门里的官,充当信使、卫兵、警察等等。州县官员依靠他们来执行法律和法令,收税,节约粮食,建造公共设施等等。

在影视作品中,它们通常只被称为“捕快”。早在文瑞安的“四大名捕”系列中,就和《武林外传》中的邢卡图、颜晓柳关系密切。

不同于《四大名捕》把捕快刻画成武学大师,在《武林外传》中赊吃、赊喝、偷钱的老邢更真实、更贴近百姓。现实中,总捕手往往是“老邢”不如“老邢”。

电视剧《武林外传》截图 电视剧《武林外传》截图

清朝时,江西的捕役定额约为每县八人。这么少的人怎么能维持治安?所以,除了正规岗位,每一个在编制的官员,都有一些不编制的“白仆”。

据胡林翼《世务书编续》记载,仅贵州石阡府就有数千白衣仆从。清代官员刘恒记载,他在四川省巴县上任时,巴县有七千名衙役。

然而,帝国的财政系统只为主编提供微薄的工资,而白人仆人没有钱可领。即使是一个有工资的酋长,也只能够他和他的妻子每天吃一顿饭。结果,自上而下众所周知的贿赂、腐败、勒索和抢劫成为官员的主要收入来源。

押送自带铺盖的犯人的衙役 用囚犯自己的被褥护送他们的首领

江南百姓之所以对这些官员怨声载道,是因为他们以抓贼为名,抓捕无辜村民,索要贿赂、掠夺和“没收”所谓赃物。

对打官司这种送上门的肥肉,局长自然也不会放过。比如在清朝,一旦发生杀人案,下面地方官的仆人就会用各种借口,向住在附近的客户和富人索要鞋袜、饮料、餐食、交通工具,甚至雇佣驴子。

不仅如此,由于从农村到县政府路途遥远,为了方便押解,酋长们经常在类似看守所的地方设置一些“夹子”,把所有的原告和被告证人,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都放进“夹子”里。

清代学者张的回忆录《道县官宦世家见听录》记载,大县卡孜常年囚禁数百人,小县囚禁数十人。“喀孜”里没有光,每天只提供一碗稀稀拉拉的牛奶。被监禁的妇女甚至可能被迫卖淫。

最后,在被“夹”住并进入衙门后,这些有罪无辜的人将被扔进“教室”。所谓教室,原本指的是三班主任休息的地方,主任临时把犯人的证人证锁在教室里,等待治安官传唤。

据《清宣宗实录》记载,道光年间,“无论原被告,每次拘至8900人,2003年不许见官”。

直到今天,「进班房」一词还存在于大众语言中 直到今天,“走进教室”这个词仍然存在于流行的语言中

即使他们有幸得到当地官员的关注,涉案人员的生活可能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不是每个县长都是戏曲大师。有时,他们也希望从富有的原告和被告那里获得一些好处。

在人类学家林的半自传体作品《金翼》中,直到1916年清王朝覆灭后,父亲黄和父亲舅舅的人为了几棵树上法庭,地方官员仍然继承了古代将双方轮流关进监狱的法律,希望“吓唬老百姓中的当事人”和“勒索钱财”。

在《金翼》中,黄东林认为打官司是他前半生的一大劫难 在《金翼》中,黄认为上朝是他前半生的一场大灾难

清代大散文家方苞被刑部收监。据他说,刑部监狱有五个房间,关押了200多人。排便的饮食是在一个没有窗户通风的房间里,每天有三四个人因为“流行病”而死亡。而这些大多是死不了的人,甚至是被牵连的证人。

官员们并非不知道监狱中极其恶劣的环境。早在明朝初年,就规定了犯人如果不给吃、不给穿、不给药,就要依法惩处。康熙十三年,还规定要根据犯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和罪行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关押,以保证基本的生活和医疗条件。

山西省平遥县保留着的清代监狱 山西平遥保存的清代监狱

此外,明清时期增加了“热审”,在夏季例行减少囚犯,以腾出空监狱,防止炎热天气下爆发疫情,让大量在押人员死在狱中。然而,直到道光咸丰年间,仍是“前省死不下一万二千人”。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受到了委屈,为了保命,最好还是咬碎牙齿吞进肚子里,尽量与政府和司法程序保持距离。

不可选择的皇家姿态

当然,终其一生,总会有“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时候,不得不掐着脖子上诉。或涉及祖先、荣誉、生死事件,或亲人被冤枉判刑,别无选择只能告发他们。

在这个节骨眼上,中国古代人的做法与今天的上访者高度相似:在“中央是恩人,省市是亲戚,县是小人,村是仇人”的信念下,走上了申诉和过度申诉的漫漫长路。

这条路的尽头只有一个——皇帝。

皇帝不在“保护官员”的链条中,这种超然的地位似乎让皇帝比官员更公平。在通俗文学中,皇帝往往是镇压官僚、惩罚昏庸官员的最佳选择。

在《杨家将》中,杀死杨六郎父亲和哥哥的反派潘仁美身居高位,杨六郎不得不告朝廷翻身。在《新白娘子传奇》中,徐贤不满知府陈伦对白娘子和小青的判决,扬言要状告朝廷。

连环画《杨家将演义之六郎告状》 漫画《杨家将演义之六郎》

然而,帝国形式并不是那么容易分辨的。按照民间的传言,不管合理不合理,都要“滚钉板”。

当然,历史上没有擀钉板的说法,但价格也不轻。在明清时期,如果你越过衙门,直接向上级报告,不管是真是假,都必须被鞭打五十下。如果你想告诉朝廷,你必须在蹲在宫门和停下皇帝的礼仪马车之间做出选择。

但与此同时,清朝的法律规定,如果进入武门、长安等地。,你应该为委屈而呼吁,即使你是诚实的,你也要枷一个月,枷后你还得再打一百杖。即使你不冲进皇宫,只要你跪在武门、长安等门口,你也会面临同样的惩罚。这种惩罚实际上相当于死刑。

枷号是明清特有的一种耻辱刑,虽为耻辱刑,但因刑具极重,对身体伤害很大 枷是明清时期特有的一种耻辱刑。虽然这是一种耻辱的惩罚,但由于它沉重的刑具,对身体非常有害

第二种方法是拦截皇帝的仪仗队伍。根据清朝的法律,皇帝开车时,必须避开。如果来不及躲避,他只能跪趴在路边。如果你冲进仪仗队投诉,如果申诉是假的,你会被判绞刑,但如果申诉是真的,你可以被无罪释放。

这样,只要有冤屈,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阻止皇帝的驾驶。然而,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乾隆二十二年,乾隆皇帝回南途中,在河南夏邑县被两个被害者拦住。两人说夏邑县水灾严重,但夏邑县令勾结河南巡抚,隐瞒灾情,未能赈灾,于是来告御政府。乾隆听完冤屈,交给河南巡抚督办。

没想到几天后,夏邑县的另一名受害者告诉了皇家法院。乾隆皇帝当即决定,这些人背后一定有政治势力,他们告诉了朝廷。

乾隆皇帝画像 乾隆皇帝画像

在严刑拷打和诱导讯问下,受惊的受害者只能承认,他们喊话的背后有一个所谓的幕后主谋,就是前朝官员彭家平。结果受害者停车投诉,最终演变成退休官员的重大反清案件。

受害者觉得自己确实有冤屈,才敢冒生命危险去诉苦,而皇帝只觉得肯定还有别的,所以才会有人拼命诉苦。

这是否意味着起诉法院是一个看似有希望的死胡同?不一定。

在清朝末年,有一个皇家的声明告诉成功,即杨乃武和大白菜的情况。举人·杨乃武被诬告与小白菜有染,并因通奸杀害了丈夫。他们被折磨到死牢,他们想推翻自己的定罪,但他们只能起诉朝廷。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被视作晚清四大奇案,被数次改编为各种文学影视作品,至今为人乐道 《杨乃武与大白菜》被誉为晚清四大奇观,曾数次被改编成各种文学和电影作品,至今仍广为流传

但是杨乃武案的成功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

杨乃武是举人,熟悉法律,并且会自己写诉讼;我有很多钱,所以我可以上上下下。有知朝事的密友,将此事包装成浙江石林的一件大事。他们也为家人尽力,几次去北京投诉。再加上新兴的现代媒体《申报》的舆论监督,只有杨乃武和小白菜两个人才能洗清冤屈。

如果没文化、没钱、无所谓、没社会地位的小白菜一家试图起诉,结果可想而知。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不都喜欢大白菜吗?

参考文献:

瞿同祖译,范忠信:《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

孔飞力著,陈建常陆译:《呼唤灵魂:1789年中国牛鬼蛇神大恐慌》,三联书店,2012年。

徐、杜进:《谁是真正的杀人凶手:清代杀人案件的政治法律分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

林,庄孔绍译,金一:《中国家庭制度的社会学研究》,三联书店,2008年。

清实录

苏、等。:旧律新解,第2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