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2月7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徐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徐某某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1370元。
2019年7月,徐某某承包了兰州新区职业教育园某学院1号餐厅一楼5号摊位,开设了“久居茂才”。为了增加毛菜的风味,吸引更多的学生消费牟利,徐某某以100元1斤的价格从陕西省南郑县东街农贸市场的一家调味品批发零售店购买了2斤罂粟籽,将其打磨成粉末,与其他调味品混合加工成辣椒油,在制作毛菜的过程中加入。
2019年11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徐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交兰州新区公安局立案审查。
2020年10月,兰州新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某在毛菜辣椒油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食用的有毒有害物质,不仅构成刑事犯罪,而且对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损害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法律条款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者罂粟粉,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禁毒新闻快报
花都区开展新年禁毒志愿者活动
2月19日,花都区赤坭镇禁毒办、社会工作服务站组织辖区青年志愿者赴珠东湖风景区开展“健康生活、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游客和群众发放禁毒宣传册和禁毒小礼品,并通过毒品模拟模型和禁毒宣传展板详细介绍毒品知识和危害。此次活动号召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营造了“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参与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构筑群众群防群治的基层禁毒防线夯实了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