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有关疫情的谣言和虚假防控措施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公众的误解和误读,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引发社会恐慌,破坏社会稳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干扰。那么网络传播谣言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用户咨询:
网络传播谣言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嘉图律师事务所申律师解答: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的;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两年内,因诽谤他人受到行政处罚;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246条,侮辱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才予以处理。被害人应当通过信息网络将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告知人民法院,但确实难以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浙江嘉图律师事务所申律师评析: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昨天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如果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两年内因诽谤受到行政处罚,诽谤他人;第四,其他严重情节。
散布虚假信息使信息接收者恐慌,给受虚假信息影响的政府机关或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给公众造成极大焦虑,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相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居民生活秩序,干扰国家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