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库存短缺。除了会计制度,还涉及哪些税务问题?今天,沈就带大家去学习。
01
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对应的应税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产品和产成品所消耗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纳税人的存货不足需要具体原因分析。如果是非正常损失造成的,相应的进项税要转出。
02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移如何申报?
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第16栏填写“异常损失”,并列出待转出的进项税额。
03
转让的进项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吗?
企业因存货短缺、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存货损失一并扣除。
04
符合要求的存货损失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纳税人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提交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保存备查。
05
库存短缺应保留哪些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确定存货计税基础的依据
企业内部相关职责、负责人薪酬说明及内部批准文件
库存盘点表
存货管理员对存货损失的解释
政策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信息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这个制作团队
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汇编|明珠税务融资媒体
稿件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