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盘英文 《华夏集》:中国古典诗歌在英语世界的“涅盘重生”

栏目:民生 2021-09-19 12: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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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美国著名诗人埃兹拉·庞德翻译了一本中国古典诗歌选集《华夏集》。这本诗集出版后,在英语世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它的出版立即在英美诗坛掀起了翻译中国古诗的热潮,甚至使中国古诗一度充斥英美诗坛。”。《华夏集》之所以引起如此轰动,主要是因为它既包含了中国古典诗歌的美学特征,又融入了庞德个人的现代主义诗学创作理念。具体来说,庞德在诗集中采用了“边译边创”的译介模式,其译诗主要是在理解原诗的基础上进行的诗歌再创作。由此可以说,《华夏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译作,更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中国古典诗歌在英语世界的涅槃重生。

一个

如上所述,《华夏集》的主要成就在于庞德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现代化”,他的目的是为他的时代提供一种刺激性的“新自由诗”。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庞德加深了对中国古代诗歌的理解。他逐渐认识到中国古代诗歌独特的诗性,开始刻意尝试模仿中国古代诗歌的形式特征,以此作为“激发新诗”的手段。例如,庞德在《送朋友入》中翻译了一首诗“我会在浮云中想起你,所以在夕阳中想起我”,这首诗就像一朵漂浮的白云。夕阳像参与旧收购”。不难看出,译诗的句法形式与原诗相似。具体来说,庞德翻译诗歌的策略是尽可能还原中国诗歌的句法结构。他刻意省略了一些英语语法元素,意在模糊译诗中意义之间的逻辑联系,营造与原诗相似的审美效果。作为一首英文诗,这种翻译相当奇特。它“简洁含蓄,超越了传统英语诗歌中时间空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中国古典诗歌将一个人的暂时经验转化为普遍的、不变的经验的诗境”。从以上可以看出,庞德通过翻译创造性地借用了中国古代诗歌的语言结构,他的译诗可以在英语世界展现出一种新的生活态度。

庞德

庞德是20世纪初英美意象派诗歌运动的发起者和主要倡导者。早在1913年,他就出版了《意象派的几条禁令》,立即成为意象派诗歌创作的重要纲领。在庞德看来,诗歌的基本要素是“意象”。所谓“意象”,是指“瞬间可以呈现的理智与情感的综合体”。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面:内层是“意”,是诗人主要理智和情感的综合体;外层是一个“图像”,它是一个物体的表示:两者缺一不可。在细节上,庞德主张用生动、扎实、简洁的形象统一内心感受和外在形象。诗歌创作的要求是捕捉和创造一个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的审美意象系统,从而表现诗人的思想感情。此外,他还强调:“诗人应该遵循图像的准确性,使用清晰准确的语言。”不难发现,庞德的意象派诗学思想与中国古典诗歌的审美传统不谋而合。众所周知,中国古代诗歌也非常重视意象,把意象作为诗歌的基本肌肉。因此,庞德特别注重突出原始意象,甚至以“误读”为代价发展出更多新颖的意象。例如,庞德将《老人的西词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翻译为“高进从高谷西去,烟花迷离过江”。在这个例子中,原诗中的“烟花进行曲”用来描述主人公离开老朋友的时间。庞德直接忽略了这个想法。他故意将“烟火”拆分为“烟”和“花”两个意象,并形成意象叠加,以此来展示他的诗歌技巧。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庞德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翻译“老朋友”和“黄鹤楼”的形象,而是根据他的日语发音音译为“Ko-jin”和“Ko-kaku-ro”。这种翻译过程在西方普通读者看来必然是难以理解的,但却恰恰达到了庞德想要追求的“现代主义”的审美效果,即“诗歌要让读者感受到一种明确的孤独感,给予他们巨大的想象空”。

音乐性是庞德非常重视的诗意元素。在他看来,诗歌不仅要作为文字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更要作为吟诵和歌唱的材料吸引人们的听觉。然而,庞德对当时维多利亚时代诗歌的刻板节奏相当反感。他主张摒弃传统英国诗歌华而不实的节奏,追求一种能表达与诗歌完全一致的情感的“全新节奏”。基于这种认识,庞德几乎把所有的中国古诗都翻译成了有韵无韵的自由诗。然而,这种自由诗并不意味着庞德放弃了诗歌的节奏。相反,它是一首精心编排的自由诗,具有特殊的节奏结构。这种特殊的结构被称为“短语节奏”。“短语的节奏对应语义的扩展,也就是说节奏单位的划分大致对应意义组的划分...短语往往与朗读时自然语调的呼吸组一致,也与句子的意义连接一致。因此,它比传统的英语切割词汇更自然。”综上所述,庞德的短语节奏不再刻意“依法配韵”,消除了译诗中一些不必要的元素,增强了诗歌情感表达的敏捷性。例如,庞德将《送袁尔到安溪》翻译成英文如下:

小雨落在淡淡的灰尘上。

小院的柳树

会越来越环保,

但是你,先生,/最好/在你离开之前/喝点酒,

因为你将没有朋友

当你来到/来到/去的门口。

原诗有四行,庞德翻译成六行。总的来说,译诗的节奏大多由两三个短语交替构成。第一、二行由两个短语节奏组成,第三行由三个短语节奏组成,其中“greener”一词重复两次形成头韵,也呼应了第一行对“light”的重复使用。第四行用了四个短语的节奏,似乎是第一行和第二行节奏的积累。这首诗很长,仿佛是诗人劝酒时的一首长诗。诗的五六行再次使用三句律动,这两行的末尾“你”和“去”构成最后的韵,诗的末尾“门”和“去”构成头韵。可以看出,庞德在他的六行短诗中使用了许多不同的短语节奏。这些短语的交替使用,使得译诗的节奏起伏不定,韵脚多变,使诗的节奏与诗的情感紧密相连。

《华夏集》在英语世界的传播和接受程度如何?以译诗《河商之妻:一封信》为例。《河商之妻:一封信》译自李白《长干行》。这首诗于1954年被收入袖珍版《现代诗歌》,成为20世纪许多重要的英美现代诗歌中唯一的译本。1976年,这首诗进入权威的诗歌读本《理解诗歌》。20世纪80年代,《河商之妻:一封信》的经典地位进一步提升。1984年,《美国诗歌五十年》出版,由美国最权威的诗人协会编辑,庞氏译本再次被选为唯一被翻译的诗歌。1998年,由美国诗歌和文学普及学会编辑的《101首美国著名诗歌》再次被选为译作。除此之外,这首诗还被收录在世界各国大学常用的教授美国文学的教科书和各种版本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中,具有经典地位。

输入语区主流文学批评界的评论也可以用来说明《华夏集》的接受效果。比如英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布洛赫,曾在西方最重要的文学批评期刊《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上撰文,称赞《华夏集》语言简洁、清晰、准确。福特评价说:“华夏集是用英文写的最美的书。如果这些诗是原创的而不是翻译的,那么庞德就是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荣智英进一步指出:“如果庞德没有为《华夏集》的翻译注入活力,这些中国古代经典对西方来说仍然遥不可及。”即使是对庞德本人不友好的美国著名诗人王,也不得不承认《华夏集》是20世纪最好的诗歌之一。

通过以上讨论不难看出,《华夏集》作为一部“译作”,更好地传达了中国古代诗歌的特色和趣味,加深了中西文化的理解和交流;作为一首“诗”,它将中国传统文学因素植入英语诗歌,促进了西方现代文学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华夏集》不仅代表了中国古典诗歌在英语世界的成功,也被认为是庞德对英美诗歌的“持久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