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减肥 温州一微商在朋友圈卖这种减肥药 被判刑

栏目:旅游 2021-10-08 1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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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安传媒中心通讯员:严记者:黄

你吃的减肥药安全吗?近日,瑞安-微信业务因销售减肥药被判刑,赔偿10多万元。他还在市政媒体上道歉。事实上,她只赚了1000多元。这是怎么回事?

自2019年11月起,陈某微信商家通过互联网购买减肥药“COSYZING分子肽植物片糖果”和“韩秀果蔬酵素片糖果”,共计90盒15120元,在未取得食品质量证明等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和闲鱼平台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

2020年4月7日,相关部门在陈某仓库查获上述两种减肥药。经过测试,两种产品都含有西布曲明。

早在2010年,西布曲明就退出市场,被列为禁用药物。西布曲明通过抑制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的再摄取,增强饱腹感,抑制人的食欲,从而达到减肥的目的。事实证明,它对心脏和神经系统有很大的损害,会导致心脏骤停,增加癌症的概率。

经查,陈某已销售减肥药28盒,销售金额10880元,利润约1000元。

2021年2月2日,瑞安市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同时,在陈某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物,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虽然没有具体受害人提起诉讼,但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诉机关依法向瑞安市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3月15日,瑞安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判决陈某赔偿销售金额10倍10.88万元。

陈某明知所售减肥药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人群销售。虽然仅获利1000余元,但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受到刑事处罚,还面临10倍赔偿,得不偿失。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理性判断,重点关注销售者的相关资质、商品来源的可追溯性、产品本身的安全性。他们不应该盲目相信广告的片面之词,更不应该因为“网络名人效应”而购买“三无产品”,尤其是在与个人健康相关的食品医药领域。消费者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的,法律还规定了10倍价格或者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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