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工商户税收 成都个体工商户常见问题Q&A

栏目:科技 2021-11-24 1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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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陈开企业服务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生活的不可区分费用如何扣除?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支出和个人、家庭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难以区分的费用,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可以扣除。"

2.个体劳动者。我们能享受社保费用减免吗?

职工以单位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办法继续享受单位缴费减免政策。

3.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业务量变化是否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

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定期定额户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当月实际经营额和收入额。申报金额超过限额的,按照申报金额纳税;申报金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纳税。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户当期经营额、收入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报告期内向税务机关报告,足额缴纳税款。具体范围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4.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财务报表吗?

双账户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在月末后10日内上报,年度会计报表应在年末后30日内上报。"

5.固定配额个体户的纳税申报和纳税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纳税申报方式。”

“对于申报方式简单的定期定额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纳税系统分批抵扣税款或委托银行代扣核定税款,可不办理当期申报手续,实行代报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