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制大致可以分为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和军队官制。造台、闽台、闽台、道台、福台、学台都是地方官制中的官员。
▲清朝地方官员
造台是总督的别称,属于清朝最高的省政府
总督负责几个省的政治、经济、民政、军事和其他方面。掌管一个省的省长应该受到省长的约束。
总督为正二级,通常被授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时宇”等称号,晋升为副一级。增加这两个头衔的原因不是让他们管理兵部和督察组,而是让他们有权力控制军队和地方官员。
▲清朝诸侯分布图
福泰是总督的另一个名字。像省长一样,也是省部级高官
总督和总督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省长主管一个省,省长主管几个省。从职责上看,州长就像一个小州长。
州长可以约束州长。但这里的“约束”指的是“引导”,而不是直接管理。州长听多少,怎么听都是玄学。因此,“诸侯之争”时常爆发。
这也是清廷有意为之,防止他们自食其力。
▲清代官职等级表
虽然总督和总督有重叠的管辖权,但总督更重视军事事务,总督更重视民政事务。
总督从二级开始,一般加“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院长”等头衔,晋升二级。增加这两个头衔的原因和总督类似,也是为了控制省内的军队,监督省内的官员。
▲一品公务员补品
范泰和万泰是省长和省长的昵称
樊泰指的是政治使者;万泰指的是省长。他们都是总督的下属官员。
政府使臣主管一省财政人事,相当于今天主管经济人事的副省长,被视为一省三把手,仅次于造台、托台。
省级行政官负责一个省的司法和刑事名称,排名在政治特使之后。
▲成宣部郑石部
虽然两人都属于总督,但任免权并不掌握在总督手中,而是掌握在吏部手中,这是清廷直接控制的。
事实上,在明朝,是总督统治一个省。后来,明廷经常派巡抚巡抚巡抚各省,巡抚巡抚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职务,成为一省之长,巡抚和省知府都成为巡抚的下属军官。
▲雍正王朝的宠臣李卫担任政治使节
学台湾是学政治的别称
学习平台也叫“提督学政”,主要工作是主持各省的大学考试,监督地方学术官员。
学习站不同于其他“几个站”。他们没有固定的等级,大多由皇帝亲自任命。在任命之前,它基本上是一个京官。地方科举考试时,皇帝从国子监等机构中选拔人来担任地方主考,等级和以前一样。
▲科举过程
因为学习平台是帝王性质的,在当地通常很爱面子,经常会被总督亲自接待。
能充当学习平台的都是科举考试的优秀考生,他们的仕途也将迎来大发展。
▲清朝都城
道台是道家的别称
清代实行“省-府-县”三级管理模式,道介于省与府之间。等级不固定,根据职责不同,多为正四品或二三品。
有的道士会被任命为布政监察副使,主要工作是协助布政监察;会委派一些道士管理专门的事务,比如监管粮道、关道、盐道等等;有的道士管辖一个区域,比知府管辖的还要大。
▲道台屯门
福泰是地方法官的另一个名字
县长是政府的行政长官,相当于地级市的市长,一般接受省长的命令。地方法官负责政府内部的政治、经济和民事事务。
治安官一般从属于四类,但首都核心地区的治安官级别为正三类,并拥有审理全国刑事案件的权力。因此,顺天府也被称为“奥萨卡贝”。而且不服从直隶总督。
▲顺天府
综上所述,以上各站均为地方高官。
其中,掌管一方的造台、闽台政府官员,均直接听命于清廷;
范泰、来台为巡抚的官员,主管特别事务;
学习平台是中央任命的学官,有钦差的责任,地方官很爱面子;
道台是介于省与政府之间的一个职位,它是政府的助手,或者管理特殊事务;
政府和台湾统治整个政府。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