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笔者和大家聊过一系列大案要案,比如张君案、闵案等等。今天我们来说说90年代广州的罗书标案。不得不说罗书彪有心理问题。他疯狂犯罪,接连杀害了17名无辜的妇女。甚至一些受害者的尸体也被肢解。1994年,罗书标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这个案例。
1990年1月8日,广州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紧急报案,在敦和路草丛中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技术人员分析,受害者是一名20多岁的年轻美貌女子。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此外,受害者有明显的与他人打架的迹象。然而,现场没有发现其他物证。根据现场情况来看,受害人是先被杀后被犯罪分子强奸,性质非常恶劣。
因为当地很偏远,晚上几乎没有人经过。此外,没有路灯和摄像头,所以这个案子一直没有解决。一年后的1991年2月10日,在广州郊区的一条路的草丛中又发现了一具女尸。经公安机关调查,女被害人20多岁,死前被犯罪分子强奸。颈部发现掐痕,作案手法与以往病例非常相似。然而,由于条件有限,该案无法迅速解决。
1991年8月,在广州郊区又发现一具20多岁的女尸。罪犯太残忍了,他肢解了受害者。经过精液检测,一名罪犯犯下了三起案件。由于广州没有报失的年轻女性,这三名女性极有可能是外国人。90年代初,当时的沟通渠道很少。家人不了解远房亲戚的情况,根本没有渠道了解。
仅仅两个月后,1991年10月,在广州郊区又发现一具女尸。罪犯强奸、杀害并肢解了受害者。经过检测,是同一个罪犯干的。根据公安机关的不断调查和安排,一名路过的货车司机回忆说,当晚发现一辆小货车停在路边。由于当地位置偏远,拦下小货车非常可疑。可见犯罪分子有交通工具,对广州周边情况也比较熟悉。
很有可能是本地人或者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外国人。由于广州有一万多辆皮卡,摸排非常困难。在公安机关调查的同时,类似的案件不断发生,受害者都是年轻女性。因为病例频发,广州各地民众人心惶惶。一些女学生和年轻的女工人需要亲戚送他们上学和工作。社会上意见很多,公安机关压力很大。
广州公安机关邀请了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刑侦专家重新勘察现场。专家水平很高。经过对脚印的计算,痕迹专家认为罪犯的身高不高,大约在1.65米左右。犯罪分子作案速度快,心理素质强,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说明罪犯很有可能有犯罪记录,而且因为受害者都是年轻女性,所以罪犯很有可能有强奸或者猥亵等犯罪记录。
不得不说,广州公安机关付出了很大的努力。1992年,两名强奸杀人犯相继被捕。但经查,与这一系列强奸杀人案件无关。随着时间进入1993年,病例继续发生。一些需要上夜班的女工只能剪短头发,甚至像男人一样上班。案件不断发生,几位法医专家发现了一个细节。除了第一个受害者,其他受害者都戴着各种假金银首饰。
除了第一名受害者的家人报案外,其他受害者的身份无法确认。刑侦专家认为,除第一名被害人外,其他被害人很可能都是陪护女孩,建议公安机关去广州各种娱乐场所。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果不其然,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各种娱乐场所的陪护。因为都是外国人,流动性大,没有人报案。
此外,这些受害者的衣服相对暴露。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年轻女性比较保守,不会穿成那样。俗话说“雁过留声”,犯罪分子既然犯罪,就不可能没有痕迹。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证人的数量也在增加。广州郊区的一名农民报告说,案发当晚他正在回家的路上。我在不远处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应该是灰色的。所以,我自己正好也有一个。
根据农民反映的线索,公安机关的侦查范围明显缩小。广州有1000多辆这样的货车。主要从事短途运输,加上当地人和犯罪记录等一系列特点,公安机关进一步缩小了打击目标。
公安机关侦查范围逐步缩小为:有犯罪记录、精神变态、有家庭、独立空、身材矮小、懦弱内向、新交镇附近0.6吨皮卡的20-40岁男性。
在公安机关逐步侦查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情况。1994年9月19日上午,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光着身子跑进新角镇派出所报案。受害者说他昨晚遇到了传说中的罪犯,被罪犯强奸了。罪犯还试图勒死自己,幸运地逃脱了。受害者身高1.7米,确实有逃跑的可能。
在受害者的带领下,派出所的警察冲进了当地村民罗书标的家中。在罗书标的家里,警察发现了一辆灰色的小型货车。经过搜查,在罗淑彪的阁楼里发现了100多件女性内衣和大量物证。受害者身上甚至还有一些人体部位,这让在场的警察感到震惊。
然而,罗淑彪不在家,警察控制了罗淑彪的妻子刘。刘对丈夫的行为不是很清楚,但她也不是一无所知。根据刘的叙述,不久前,她的丈夫罗书彪刚刚出门,坦白说他取出了银行存款,送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商店。
警察很快去逮捕了在商店门口等妻子的罗书标。当时派出所所长回忆说:“我当了20年警察,杀人犯见得多了。没有人有他的一半。”为了确保万一,公安机关对罗书彪的DNA进行了检测,结果与案发现场完全一致。面对证人的证词,罗书彪最终交代了一系列案件。
罗书彪交代了案情,这让老干警们大吃一惊。原来罗书彪第一次杀人不是在1990年,而是在1977年。罗书彪出生于1954年,从十几岁开始就经常偷窃。但盗窃数额相对较小,罗淑彪的父亲到处道歉。乡亲们,事情刚刚过去。
1974年,年仅20岁的罗书彪因盗窃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77年,刚刚刑满释放三个多月的罗书彪,走进一户人家行窃。被女主人发现后,罗淑彪杀了女主人后逃跑。这个案子在当时影响很大,但是一直没有解决。
1979年,罗书彪再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狡猾的罗书彪只解释了他盗窃的案件,而没有解释谋杀。最后,他被判三年监禁。1982年,罗淑彪出狱后,年迈的父母将罗淑彪的妻子刘介绍给了。父母希望罗书彪成家后过上好日子。婚后,妻子为罗淑彪生了一对双胞胎。
然而,罗书彪的险恶用心是很难改变的。1983年,因盗窃第三次被公安机关抓获。直到1987年才上映。在此期间,他的妻子刘不得不照顾孩子、公婆和工作,这是非常困难的。1987年罗书彪出狱后,对妻子非常感激,没有继续偷盗。在外人看来,罗书彪已经改变了自己的过去。
但从1989年开始,罗淑彪开始偷各种女性内衣,据罗淑彪自己交代,多达200次。至于妓女的数量,五年内多达260次。从1990年开始,罗书彪开始了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据统计,罗淑彪共作案19次,杀害无辜妇女17人。
1994年10月,罗书彪被判处死刑。罗书彪在法庭上表示不会上诉。几天后,罗书彪被带到刑场,枪决。由于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外国人,甚至有些受害者的身份也永远无法确认。因此,在审判期间,受害者家属没有来。80、90年代的案例还是很多的,作者会在以后的文章中慢慢和大家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