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认为“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无知的人都是相似的,这句话有些道理。
在中国古代,由于医疗技术落后,患肺结核被认为是一种绝症。唐朝的医术《本草纲目》记载了用人血馒头治病的方子,所以不知道人们从什么时候开始期待人血馒头了。虽然李时珍明确指出了用人血入药的不合理性,但无知的人仍然相信这个药方。明朝末年,袁崇焕被杀,百姓蜂拥而至,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在鲁迅的《药》中,革命家夏英勇就义,人民用馒头蘸血。其实他的比喻是革命烈士邱进。
事实上,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发生在欧洲,那里的人们吃的是带血的馒头。
15世纪,意大利教皇英诺森八世经常生病,沉浸在痛苦之中。1484年,他发布公告,承认巫术的存在,这导致许多女巫受到迫害。为了尽快治好他的病,他经常让人带三个处女来割喉放血给自己喝。在他之后,许多人把女人视为女巫并绞死了她们。当他们的身体还在半挣扎空的时候,他们就被人群肢解了,只为了留住她的血。
16世纪中期,一个叫伊丽莎白·巴托里的匈牙利贵族认为血液可以使自己变得更年轻,所以她经常使用任何手段来获取新鲜的血液。因为她的家族历史,她经常以招募女仆的名义把一些可怜的女孩骗进城堡。残忍地杀死他们后,她以洗血澡为目的采集他们的血液,所以她在当时被称为“血腥伯爵夫人”。
后来,人们在她的城堡里发现了尸体,但她的仆人被处死了,但伊丽莎白本人没有受到审判。直到1614年伊丽莎白在睡梦中死去,她没有因为杀人而受到惩罚,而是被软禁在她的城堡里。
1858年,在德国汉诺威的刑场上,有人被刽子手砍断了手脚,他的身上喷出了两根血柱。他周围的几个癫痫患者焦急地等待着。他们不是死者的亲属,等待着将他的尸体运回埋葬。相反,他们给了刽子手一些钱和杯子,希望他们能在行刑后为他们收集一些杯子的血,因为他们想依靠血液来治愈他们的癫痫。
因为每天在刑场被处决的人并不多,为了吃到带着人血的馒头,很多人甚至把人的尸体从某个部门的坟墓里拖出来,只是为了放血治病,让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久。
除此之外,著名医学家约翰·施罗德和一些医术家都提到了用人肉作为医学指南的方法。因此,他们把人的尸体视为宝贵的财富,在发生战争的时候,他们也煞费苦心地把尸体带回中国,只为给幸存的人们带来长寿的希望。
幸运的是,这种狂热而愚蠢的行为不再被相信。随着医术的进步,人们颠覆了用血和尸体治病的观念,这种吃人血馒头的事情很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