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i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五至六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八条七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5个月,8级12个月,9级9个月,10级6个月。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Xi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和个人解除劳动关系的上一年度我市平均工资。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新发生的工伤事故,需要提交的信息内容:
需要申报的信息:
提交数据的内容: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和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事故申报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要申请的治疗类型:
1、医疗
门诊费用报销:发票原件;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处方或费用清单、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
住院费用报销:发票原件;原始成本清单;诊断证明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转诊转院治疗应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辅助器具报销:原发票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
2.残疾治疗
1-4级伤残:发票原件、《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Xi市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审批表》;
5-10级伤残:发票原件及《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4.工伤待遇附带民事赔偿
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赔偿法律文书复印件。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协议复印件。赔偿协议中对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应分为各种费用明细。
行为人逃逸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逃逸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先行赔付基金将在行为人被抓获后返还工伤保险基金的担保。
5.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审批表;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表》;
劳动关系终止的证明;
法定退休年龄证明;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