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向航空公司空代理商支付了退票费,取得了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们公司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现行政策,航空公司空机构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进项税额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航空公司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不能税前扣除;
退款费用可以通过获得特别票从进项税中扣除。确认发票上注明的买受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为单位信息,否则不能抵扣,意味着可以向单位开具退票费。
航空公司空公司收取的退款费用也应开具发票。政策依据:财税9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征收增值税。
2.由于退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非从业人员退费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告规定,“国内客运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及本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国内客运服务。
请专家安装调试设备,因故取消行程,获得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3.如取消旅行计划不飞行,航空公司空公司应开具“运输服务”发票,企业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其中,非员工不能抵扣进项税,但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财税9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的纳税人取得的补票收入,按“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4.火车票退票费用
车站售票窗口收取退票费用时,会开具退票凭证。根据国家发票管理规定,旅客可用于报销。
但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5.退费的会计处理:根据实际业务进行分类会计处理。例子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招待客户的退票费,上述会计上所列“招待费”,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员工出差的退费在会计上列为“差旅费”,进项税额按规定扣除;
企业举办职工职业培训的退费,即会计上所列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公司召开会议的退费在会计上列为“会议费”,进项税额按规定扣除;
公司固定资产在建设期的退费在会计上列为“在建工程”,按规定扣除进项税;
组织员工旅游活动的退费,在会计上列为“福利费”,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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