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市场 ST中安:涉诉请求金额合计超5.3亿元

栏目:历史 2021-09-30 05: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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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报道过ST中安存在债券违约、持续业绩亏损等问题,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最终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着公司违法事实的认定,ST中安也面临投资者的诉讼。

记者从2020年11月27日ST众安的公告中看到,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送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1420件,原纠纷中告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的诉讼请求总额为532,012,907.13元。

可见,随着st中安调查结果的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买入,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已造成一定浮亏;或者,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买入,2018年1月1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民权保障”渠道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在线维权,参与证券市场红周刊“民权保障”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最终的索赔条件和赔偿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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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众安的具体违规行为,从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可以看出,众安消费科技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参与方,将“半板通”项目纳入盈利预测。但当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执行时,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2013年评估值严重虚增,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众安科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据此,证监会对上市公司ST众安处以40万元罚款,对众安消费科技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对于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ST众安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关注投资风险。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0年11月27日,ST众安收盘价为1.82元。据“天眼查APP”显示,ST众安的主营业务为安防消防系统集成、产品制造和综合运营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案件进展,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