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鄂伦春旗党委书记、常委、局长。
我所居住的鄂伦春自治旗,既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又具有地理面积大、人口密度小、交通不发达的客观条件。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构建“两站式”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维护了当地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2019年以来,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的指示精神,通过完善便民措施、建立民生绿色通道,不断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只有从立案之时起,95%的案件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在15分钟内办理立案手续。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条件。这些举措不仅方便百姓、造福百姓,也有效提升了鄂伦春旗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1年,旗法院将以新建诉讼服务中心为契机,建设多功能立案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治理方面,旗法院还与多家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签订了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覆盖全旗所有镇村。
希望旗法院能够继续把司法的触角伸向人民,为便利群众诉讼做出更大努力;二是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理性与法理深度融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地方和基层。
文稿: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