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营监察室派员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进行明察暗访。经查明,截至今年8月20日,当地政府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挪用上级拨付的专项教育经费34194万元。据记者调查,其他问题都隐藏在当地教育系统拖欠工资的背后。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五年拖欠近5亿工资”到现在才曝光。大方县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它可能会回答问题。据他说,一些教师因向政府报告相关问题而受到惩罚,许多教师受到解雇威胁。县城的教师受到威胁,要调到偏远的村庄,不允许参加职称的晋升和评定。甚至在被国家督导室点名后,当地教师因为在朋友圈转发了国家督导室的通知,还被有关部门电话警告。
记者发现问题不是一天发生的。是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习惯性地埋下了幌子,“不解决问题就先解决问题”,一次次打压“问问题”的问题,一次次对潜在问题视而不见,使得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审判公开网“钱03刑8号”的庭审视频,公诉人提到大方县一名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在担任某镇党委书记期间,多次向大方县原县委书记张行贿,希望在工作调整过程中得到“关照”。
2018年5月,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之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决定开除张的党籍和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然而,令许多当地教师难以置信的是,包括上述副县长在内的84名行贿者中,有许多人没有受到处理,有些人甚至后来被提拔。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大方县以推进地方供销社改革为名,发起成立乌蒙信用合作公司,强迫教师等公职人员变相入股,非法截留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收取的资金几乎全部打着“服务三农”的幌子转移到大方县政府旗下融资平台公司,成为县政府财政的“周转资金池”。钱去哪了?为了什么?是有隐藏的空间,还是“不方便”公开使用?
最新消息:
据贵州日报消息,在国营督导室下发《关于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导通知》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召开省委、省政府常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立即开展整改排查。省委决定免去大方县政府县长职务,免去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职务。
贵州省委、省政府认为,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师生合法权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因此,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狠抓整改和排查工作,确保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尽快得到整改,严肃追究责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整改,限期全面整改,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贵州省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大方县督导整改并开展调查处罚,确保大方县拖欠教师的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以及教师所欠“五险一金”在今年9月10日前发放完毕。;大方县非法挪用的教育专项资金,应在年底前全部归还。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吸收资金、变相强制教师存款、滞留学生生活补贴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贵州省委、省政府已作出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清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纠正。9月10日前,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落实到位,教师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贵州某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4.79亿元,国家监办发布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政府优先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专业地位。但是,一些地方在政策落实上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加监管”平台上反映的线索,国营监察室派员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进行摸底暗访,发现大方县自2015年以来一直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截至2020年8月20日,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五险一金合计47961万元,上级拨付的专项教育经费被挪用34194万元。同时发现,大方县以推进供销社改革为名,发起设立融资平台公司,非法吸收资金,强迫教师变相入股,截留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拖欠教师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18031万元。经查,大方县2019年拖欠教师绩效工资共计6336万元,第13个月拖欠工资2541万元,2015年至2019年拖欠乡镇工作补助费8100万元,2020年拖欠农村生活补助费1054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财政性教育经费应当优先支付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要求, 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依法保障教师权益,落实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助、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等政策”。
二.未按时缴纳教师五险一金,欠费2.993亿元。经查,大方县未按要求及时缴纳教师五险一金。2019年1月至今,拖欠教师住房公积金1.3997亿元,医疗保险1.3亿元。2020年5月至今,欠教师养老保险2933万元。相关资金从大方县财政局转入县教育科技局银行账户,再通过将一般缴款书退回国库基本存款账户的方式挪用教师住房公积金15217万元和医保资金,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外,不得缓缴或者减缴”“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
三、擅自改变教育专项资金用途,违规挪用上级资金34194万元。经查,大方县擅自改变上级教育专项转移资金用途,挪用中央专项资金。2018年和2019年,大方县挪用高等教育专项资金3.419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直接拨付2.6027亿元,占挪用资金总额的76%。主要包括生均公用经费13482万元,校舍改造等基础设施经费7937万元,改善办学条件等项目经费5806万元,薄弱学校改造经费335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经费2650万元,其他经费964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未经法定程序,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支出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准支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要求“科学管理教育经费使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调整事项”。
四、未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据调查,2018年大方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为每人每年78726元,实际工资为65503元。大方县教师平均工资为每人每年79552元和66316元,低于当地公务员800元。2019年大方县教师平均工资应为每人每年78765元,实际工资为63974元。大方县教师平均工资应为每人每年83761元,实际工资为69294元,比当地公务员低5000元左右。2020年上半年,大方县教师平均工资仍低于当地公务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要求,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考虑当地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五、为了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等资金,变相要求教师缴存股份。经查,大方县教育科技局要求教师按照不低于2019年绩效工资的2.5倍及拖欠第13个月工资的金额,向当地政府成立的大方县乌蒙供销信用合作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缴存,作为支付拖欠绩效工资的前提条件。乌蒙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大方县财政局,通过调整股权结构,突出“供销信用合作”宣传,规避法律风险和行业监管。没有任何金融牌照和开展股票服务的资质,非法开展所谓的“会员股票服务”,变相强行吸收教师存款,承诺支付9.8%~12.8%的高利率。截至督导时,全县28个乡镇中只有4个乡镇完成了缴存任务,由大方县教育科技局汇总后移交给乌蒙信用合作公司用于支付拖欠款项,其余24个乡镇的教师未收到绩效工资等款项。同时,当地教师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欠下的生活补贴2575万元也被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存入乌蒙信用合作公司,办理的取款卡被扣留在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正常发放给教师。
不及物动词改变贫困生补助发放渠道,强迫未成年学生加入社会、分享股份,导致210多万元贫困生补助被非法截留。经查,大方县改变了原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于2020年春季学期通过乌蒙信用合作公司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贴,涉及经济困难学生4.2万余人。截至2020年8月20日,乌蒙信用合作公司共有会员7.56万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会员比例高达56%,主要面向因发放困难补助而被动加入俱乐部成为“股东”的中小学生。同时,乌蒙信用合作公司以提供会员股本服务为名,直接扣除每个学生的50元作为符合条件的股本,导致违规截留困难学生补助210多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上,坚决防止截留、克扣、挪用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七、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为名,发起成立所谓供销合作社公司,严重背离了“服务三农”的宗旨。经查,2019年6月,大方县委、县政府以推进地方供销社改革为名,发起设立乌蒙信用合作公司,非法开展所谓“会员入股”服务业务。武门信用合作公司不仅强迫教师等公职人员向当地教育部门变相入股,非法吸收未成年学生入社,还非法调整公司资金用途,严重违反了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背离了公司章程提出的“服务三农”宗旨,节省下来的资金几乎全部转移到与“三农”无关的领域。其中,98.6%的资金转移到大方县政府下属的融资平台公司,成为大方县政府财政的“周转资金池”,直接转移到农户的资金不到1%。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如“坚持为农业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服务作为供销合作社立足之本、生存之本,把为农业服务的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实现为农业、为农耕、为姓氏农业服务的目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实现教师工资稳步增长。根据检查,大方县长期拖欠教师工资补贴,非法挪用教育经费,严重侵害教师合法权益,影响教师队伍稳定。这暴露出地方政府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执行偏颇、行动打折扣。特别是在当前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形势下,大方县依然我行我素,未能将教师工资保障放在重要位置,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财务违规事件频发。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各地各部门要借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财政投入上优先考虑教育,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充分发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工资薪金联动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和分配办法,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工资逐步提高,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师工资,真正把教师打造成令人羡慕的职业。
贵州省委、省政府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高度重视,责令大方县认真检查整改,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国家监办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