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垦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南接由西南向东北流动的松花江,西接小兴安岭东南部的余脉,总面积6115平方公里。该垦区现有大中型机械化国营农场13个,耕地面积约510万亩,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宝泉岭垦区气候适宜农作物生长。世代耕耘的农民,在这片黑土地上挥洒汗水,守望丰收,为国家粮食生产做出重要贡献。
2019年4月7日17时,黑龙江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突然接到宝泉岭垦区北大荒垦丰种业有限公司报案:“当地一家种子经销商告诉我们,该店购买了我公司生产的“德美亚3号”种子,但好像是假的。我和同事去了这家店,发现这些种子的外包装已经被拆了。我们将这些种子样本带回公司进行荧光实验,以确保这确实不是我们公司生产的种子。”
“德美亚”商标是垦丰种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注册商标..一直以来,垦丰公司的“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深受黑龙江省各垦区农民的喜爱,销量非常好。所以这几年这个品牌的种子价格也逐年上涨,也引起了一些不法分子的注意。
2019年4月16日,宝泉岭分局立案后,发现这些假玉米种子与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确实存在较高的相似性。
有人在买正版种子包装袋
对于这起案件,办案人员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究竟是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还是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论处,从而推动下一步的侦查工作?
带着这样的疑惑,宝泉岭分院及时邀请宝泉岭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
办案检察官助理王诜告诉方圆记者:“2014年前后,宝泉岭检察院还成功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案件。该案中查获的玉米种子也是假冒的‘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经专业机构鉴定,发芽率和纯度均不符合标准,最终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罪定罪处罚。而且,我们在走访辖区内的农场管理区时,从管理区的管理人员那里听说,近年来,外地人员经常到农场农户那里购买正品种子包装袋,价格从20元到50元不等。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这种高价购买种子包装袋的行为很可能被用于制假售假。”
“那么,这些种子是仅仅假冒了浩丰公司的注册商标,还是使用了假种子?”带着这样的疑惑,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应当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对这些种子的发芽率和纯度进行鉴定。受公安机关委托,河南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与正品“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分别比对的DNA检测报告、纯度检测报告和发芽率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利用40个位点的DNA指纹带数据,将待测样品与对照品种‘德美亚3号’进行比对,差异数为0,判定为极相似品种或相同品种;样品检验项目符合GB4404.1-2008标准要求。”
“这样,经过鉴定,这批种子的发芽率和纯度都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对于本案涉案人员的行为,极有可能不符合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构成要件。”王诜向方圆记者解释道。
由于本案查获的假玉米种子与“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为同一种种子,发芽率和纯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经检察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案件定性问题反复深入讨论研究,公安机关一开始就提出了下一步是追究假冒注册商标罪还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的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共识。
垦丰公司报案后不久,宝泉岭分局迅速抓获销售假种子的经销商李欣,并提请宝泉岭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李欣。办案检察官刘学坚持依法从严审查。在档案中,他找到了一份由垦丰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种子不是垦丰公司生产的。“既然种子和‘德美亚3号’种子是同一种种子,发芽率和纯度都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垦丰公司如何确定一定不生产‘德美亚3号’?”
随即,刘学从浩丰公司了解到是否是公司生产种子的方法。浩丰公司工作人员向检察官讲解了鉴定种子的具体过程。“还有一个我们可以掌握的直观判断方法,那就是假冒的种子就在手心里。摩擦后,会有明显的种衣剂脱落痕迹。”
为了验证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刘学和他的同事前往农户和经销商处,对公安机关查获的玉米种子进行了检查,种子包衣剂确实脱落了。
2019年4月19日李欣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李欣供述自己从马丁、黄敏、陈凡购买种子。之后,公安机关迅速将三人锁定,2019年5月4日,黄敏、陈凡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落网,马丁同年5月18日在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落网。三人到案后,交代了帮助三人购买玉米包装袋的杨文和詹军。之后,公安机关于2019年6月27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抓获杨文,于2019年6月29日在黑龙江省共青农场抓获詹军。
2,898个袋子被篡改
经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合伙经销种子的马丁、黄敏、陈凡,为获取高额利润,擅自从垦丰公司购买甘肃省同类散装玉米种子,运到吉林省公主岭市进行选种包衣,再发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马丁、黄敏和陈凡雇佣了没有正当职业的杨文和詹军,从农民那里购买真正的“德梅亚”种子包装袋。杨文和詹俊用吹风机吹了真‘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包装袋上的防伪封条后,无破损地打开了约1/3的封条,拆线倒出真种子,只收集了包装袋。“垦丰公司在德美亚3号种子的所有包装袋底部都有白色印章,这是公司的一项防伪技术。公安机关查获的种子包装底部的封条都是拆解的痕迹。”检察官告诉记者。2898个包装袋全部以这种方式获得和处置。
之后,马丁、黄敏、陈凡利用在甘肃购买的大宗种子,将种子装入购买的正品“德美亚3号”包装袋内,用缝线封袋,重新粘上原防伪印章出售。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把一些种子运到了哈尔滨。其中,价值165万余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种子2898袋,由哈尔滨市种子经销商李欣发往宝泉岭2271袋,再销售给种子经销商,最后由宝泉岭玉米种植户收购种植。
处理此案的检察官说:“本案中,马丁、黄敏和陈凡是主犯,杨文和陆军是从犯。在公安机关讯问过程中,三名主犯关于制假售假的供述不一致,三人均向他人推卸责任。然而,我们能了解到的是,这三个人都有多年的种子销售经验。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扣留了一批在马丁、黄敏尚未销售的假‘冯丹2号’假种子和‘高宇88号’假种子。由此可见,这三人可能在常年买卖种子的过程中有从事此类犯罪的想法。”
找到源头,切断营销链
审查逮捕阶段,宝泉岭检察院向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对下一步侦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检察官介绍:“在继续调查取证的意见中,我们要求公安机关查明农民和经销商购买的散装玉米种子的来源和数量,是否对散装种子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何。涉案人员在参与灌装、运输、购买旧包装袋时是否主观意识到假冒注册商标,具体参与程度是否为共同犯罪。如果查实是共同犯罪,有社会危险性的,要提交我院依法批准逮捕。进一步调查马丁、黄敏等人是否有假冒其他注册商标的行为,查明全部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宝泉岭检察院进行了捕诉合一的改革,成立了刑事检察部。面对涉及多人、多罪名的复杂案件,宝泉岭检察院优化办案团队,以经验丰富、年龄较大的检察官为团队,在年轻办案人员的协助下,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
王诜回忆:“由于基层检察机关人员和岗位检察官不足的影响,我院刑事检察部门的岗位检察官都比较老,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已经是55岁以上的老岗位了。鉴于案件规模较大,在精力和体力上难以支撑,不利于更好地审查和处理案件。所以,老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负责核对案件性质和主要证据的审查认定,我会配合准备案件的基本文书。这样,在优势互补的前提下,案件才能处理得更成功。”
办案组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该案存在一些疑点,需要进一步调查,故将该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王诜告诉方圆记者:“档案中的证据已经可以证明主要的犯罪过程,但马丁在吉林省某市的造假过程只是嫌疑人供述的一部分,缺乏一些证人证言。为了更好地指控犯罪,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也希望公安机关能够获得一些专门参与制假过程的工作人员的证言。同时,也是为了在不知道未取得浩丰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进一步确定参与打假的工人是否仍参与实施打假。如果是,就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才能实现制假售假团伙化。全面打击。”
在提炼多项重要证据并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还成功将马丁等人锁定在一线,即这些种子犯罪的源头李山。“在后来的审查过程中,办案组发现马丁和黄敏在甘肃购买种子——在甘肃省武威市销售散装玉米种子的李山到达案,公安机关将他们的犯罪线索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检察官解释道。
经查明,马丁、黄敏、陈凡、杨文、詹军共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李欣仍买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时,在黄敏商店、李欣工厂查获的其他种子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黄敏、李欣的行为也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对此,王诜告诉方圆记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者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其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019年5月27日,李欣被捕,2019年6月10日,马丁、黄敏和陈凡被捕,然后8月2日,杨文被捕。同一天,由于参战部队没有社会危险性,是从犯,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
2019年9月27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马丁、陈凡、杨文、詹军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黄敏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李欣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移送宝泉岭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大量客观证据,结合办案组干警的充分释法说理,本案6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并在认罪认罚书上签字。
2020年3月9日,宝泉岭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马丁、黄明、陈凡等6人提起公诉。
保护土地和农民是最终目标
作为在宝泉岭垦区成长起来的年轻检察官,检察官刘学、王诜坦诚地告诉方圆记者:“对于宝泉岭来说,垦丰种业销售的“德美亚3号”种子,由于品质优良,适合在该地区种植,在农民心目中获得了极好的口碑。对于企业来说,他们的商标已经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命脉。"
“表面上看,不法分子利用垦丰种业的良好声誉和在种植者心目中的地位,销售假冒种子牟利,是企业抢占潜在客户、失去可预见经济效益的一种方式。事实上,由于“德美亚3号”种子在垦区大面积种植,不法分子的这一系列制假售假行为,对这个近年来在垦区经过不懈努力发展起来的知名企业产生了恶劣影响。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对本案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为一些想制假售假的人敲响警钟,防止此类犯罪势头反弹,最终达到保护农民的目的。”检察官坦率地说。
根据黑龙江垦区独特的经济环境,今年年初,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区分院启动了“检察蓝卫中国饭碗”专项工作。
在“检察蓝守护中国饭碗”专项工作中,宝泉岭检察院进一步开展了以“保护宝泉三角洲,助力农业产业园”为主题的专项活动。
该活动与依法对此案的起诉相吻合。宝泉岭检察院以此案为鉴,总结出一套适合该地区种植户和种子经销商的反诈骗小技巧,于今年3月下旬在宝泉岭农垦局明山农场、绥滨农场、蒋斌农场等13个农场开展了“农资打假普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检察官甚至以致函农民的形式提出以下建议:农民购买种子时,应尽量在种子专营店或授权店进行交易,同时应明确三个注意事项。
一个
数字
如果种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请保持谨慎的态度,谨慎购买,防止因购买假冒伪劣种子而降低或损失作物产量。
2
数字
检查时注意种子包装是否有缺陷或撕裂痕迹。如果包装不完整或有撕裂痕迹,请不要购买。
三
数字
购买种子后,请注意种子的防伪涂层是否均匀完整。如有严重掉色、涂层不均匀,请联系卖家退货或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检察官还提醒广大种子经销商,在采购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或厂家采购,同时在销售前应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发现销售的种子可能是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产品,请及时停止销售,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肖凌燕,设计柳岩
记者季芳王菲志平
通讯员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