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
急诊科〔2019〕53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安全监管办公室各分支机构,省厅有关部门,部直属有关机构:
为适应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改革,应急管理部对高风险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了更新。现将更新后的样式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分为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一一对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聚氯乙烯卡的实体证书由各级审查认证部门按照统一样式制作,根据见证人需要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自助认证。各地应在证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将数据信息推送至国家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方便持证人及时查询下载。
二、新版证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旧安全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从即日起停止发放,已发放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复试合格后,统一发放新证。
四、安全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全国统一查询。可登录或链接应急管理部网站或专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查验,不得建立本地证书查询平台或系统。应急管理部门将开发证书在线政务服务APP,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
五、证书样式更新工作涉及人员广泛,社会关注度高。应急管理部委托本部门培训中心负责证书发放和系统升级维护的技术指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升级信息系统和认证设备所需资金,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式样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安全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样式及规格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8月10日
附件:安全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样式及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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