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在延安市洛川县酒仙镇九郎头村的果农李建英哭了。他和哥哥李建荣在洛川县永祥县的钟琴果库存放了价值数十万元的10多万公斤苹果,以备保存。然而,保存的目的没有达到,但由于水果库管理不当,苹果无法出售。
李建英说,问题发生后,他立即与钟琴水果银行负责人取得联系,协商解决。然而,他没想到的是,果库负责人根本不理会,然后连电话都不接。无奈之下,李建英前往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洛川县苹果局等部门报案,寻求帮助,但未能返回。
辛苦种了一年的苹果,因为变质不能在冷库里卖,只能看着它一天天变坏。李建英兄弟感到眼睛疼痛。“现在苹果变色、斑驳、含糖、苦涩等等。本来想快点卖,减少损失,但是叫了好几个商家,以“苹果变质,买不到”为由拒绝购买。原因是水果银行未能履行仓储义务,造成了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苹果变现不了,还要面对未付化肥钱、农药钱、购包钱、人工管理费、销售合同违约金等各种费用,还有很多讨债人。”李剑英欲哭无泪,痛苦万分。
正如李建英所说,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去了洛川县的相关部门了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我们只负责营业执照的发放。至于苹果储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属于苹果局。”然后我们来到洛川县苹果局。“我们主要负责苹果的种植和销售。对于水果银行,我们只负责消防安全。真正的监管部门还是应该归市场监管局。”当被问及果库监管是否有明文规定或条例时,市场监管部门和苹果局的回应含糊不清,洛川县相关部门在果库监管方面似乎空空白。
后来,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李剑英的带领下去了钟琴水果银行,拜访了一些果农。“我们的苹果坏了,根本卖不出去,很多商家都不收。”果农告诉工作人员,当被问及是什么原因导致苹果变质时,他们的回答基本一致,都是果库温度、湿度、通风管理不当造成的。
对于李建英等果农遇到的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法人,法律专家告诉我们,“根据《民法典》“保管合同”第九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保管人受理后,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钟琴国库应尽快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由于这批货物是时令鲜果,如果不能及时挽回损失,将会给果农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给很多果农带来负面影响,严重损害“洛川苹果”的市场声誉
现李建英已通过法律程序将钟琴国库诉至洛川县人民法院,法院也已受理并立案,即将开庭审理。希望法院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挽回农民的损失。
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