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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交警没查酒驾?
大错特错!
高考前夕,凌晨3点
一名驾驶证扣满12分的男子
仍然酒驾
在面对交警执法过程中
不但不配合
还借着酒性公然挑衅民警的执法
结果怎么样处理了?
7月6日,凌晨3时许,江门开平交警侦查中队民警在苍江桥路段设卡执勤时,男子余某驾驶着一辆粤JZE***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执勤卡点,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余某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依法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发现余某驾驶证竟已记满12分,属于扣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正当民警对余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法和执法时,余某车上的酒友胡某就耐不住了,借着酒性不但不配合检查,还口出狂言多次辱骂执勤民警。民警始终保持克制,文明执法,并且警告胡某,阻碍民警执法要负法律责任。然而胡某拒不配合、持续辱骂,并拿出手机拍摄,干涉民警执勤工作,现场执勤民警再三警告要求其配合执法无果后,将违法行为人胡某依法移交潭江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根据酒醒的胡某交代,当天胡某和余某等朋友从酒吧出来后去了吃宵夜,期间喝了不少酒,准备回家时被苍江桥执勤的民警拦截,在酒精的作用下,做出了鲁莽的行为。事后胡某对自己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感到愧疚自责。
目前,民警依法对胡某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对余某酒后驾驶和驾驶证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处以记13分、罚款23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自觉配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做守法公民。
本周末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个周末
想必有不少同学会相聚畅谈人生
交警蜀黍提醒,切勿放松警惕
外出也要注意交通安全
聚会可以有,但是谨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也不能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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