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作为古代奴隶社会的经济支撑,是周代长期实行的一项基本政策。《春秋谷亮传》中有一句话:“古人往里走三百步,名为雷区”。《韩曙食品和商品记录》中也有一个记录:一口井是九个丈夫的,八个家庭共用。"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兴起和社会制度的改革等诸多因素,井田制开始逐渐瓦解,最终倒在历史的车轮下。
什么是雷区?就是在一块方形的田地里,按照“井”字平均将土地分为九块。周边分为八个私人领域,中间是公共领域。先秦时期,六尺为阶,百亩为阶,百亩为夫。一里有九个丈夫,也就是900亩地。据《汉书》记载,在这900亩土地中,私田占800亩,公田占80亩,剩下的20亩是“房屋”,即居住的地方。
土地国有制
《诗经·潇雅·北山》说:“天之下,岂是王土;在陆地的岸边,是王晨吗?”这是关于奴隶制社会土地所有权的本质。正是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才有“土地不可糟蹋”的规定。而且,过了一定时间,百姓之间会按照制度互相交换土地房屋。这就是所谓的场系统。
岁的庄稼人不容易下地;一岁是易中田;休两年的容易再下地,休三年的更耕。
——《韩曙石货殖》
土地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国家根据是否休耕来决定是否交换。如果是,应该改成什么样的土地,等等。除了交换土地,还有“易居”模式。颜师古引用孟康的话说:“商鞅与秦国合而为一,重新建立了自己的田地...不再轻松地生活。”。这表明不仅有容易的领域,也有容易生活的规则。
农民在矿区耕种,必须先把中间的公有地耕种完,然后再打理自己的私有地。《诗经·潇雅·大田》说:“总有雨和祈祷。雨是我的公有土地,我是私有的。”主人公对雨水的要求是先灌溉公有土地,再灌溉他的私有土地。《韩曙》也说:“公地筹齐,再敢治私。”
在公共领域的收获中,国家抽取10%的税收,称为“十一”。《太平御览·道指部》引董仲舒曰:“古人只征民数年...但秦朝没有。他们用商鞅的方法改变了除了井田以外的帝王制度……”显然,这个“古人”指的是对井田制的征税。公共土地的十分之一交给国家,其他收成用于祭祖、救济和其他公务。
这些公务很重要,所以会占公共用地的90%。战国初期,李悝在变法时计算过。他说:“一块半石头......三十石是1350元,除了新味寺和春秋时期,要300元,剩下1500元。”三十石粮食可以兑换1350元,那么300元可以兑换6.5石左右的粮食。一个人每个月需要一石半的食物。由此可见,光是“品新品春秋殿”就要耗费一个人近四个月的口粮,其他费用就更不用说了。
集体劳动
在井田制下,农民集体耕种。《诗经·周松·葛·Xi》云:“万维耦合”。这里充分描绘了各民族共同培育的英雄现象。
在集体耕作中,最小的单位是“她”或“李”。《左传·春秋二十五年》记载:“自居江之西,请遣千社以候命。”顾评论说:“二十五个是一个社会”,所以有二万五千个社会。唐朝的《史记·寻访》说:“二十五家古家为内家,内家各有社。读书会,在书上记下俱乐部的名字”。可以看出,每二十五户人家就有一里路,在“社”中有一个“社”,它有很多功能,其中之一就是放置户籍,所以有“书屋”之称。人们以社区为单位祭拜祖先。
社会以氏族模式存在。
在《诗经·周松·载乡》中,记载了集体劳动的全过程。全文如下:
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在耕种、播种、吃饭和祭祀的过程中共同努力。这种模式历史悠久,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一个工作集体的领导是“在等主人”,意思是房子的主人。可以看出,在社区工作的人都是氏族色彩的。正是因为如此,社会才成为一个崇拜祖先的单位个体。每个社会的人都有血缘关系,他们崇拜共同的祖先。
每个“社会”里也有学校。韩曙食货志里有句话:“所以村里有秩序,乡村有尴尬。为了教明教,你就要行礼看看。”前言是用来示范开悟的,另一个是用来锻炼礼仪示范开悟的。前言这个词还是起源于这里。
古代序言
韩曙还说:“五邻为邻,五邻为内,四邻为族,五族为永久,五永久州为州,五州为乡。全乡1.25万户。”这个数字完全相当于一英里账户。
邻县长下士,自此,有点水平,至乡而卿也。
——《韩曙石货殖》
周朝的等级是皇帝-诸侯-卿大夫-士大夫。邻居的头是下士。从这里往上,官位增加,乡一级官位为卿。因此,每个“李”可能是最低的行政单位。因此,井田制可能与周朝的等级制度有关。
井场系统的坍塌
井场系统的崩溃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社会”层面的单位开始瓦解。这主要体现在君主将“社会”分包给某人,并将其私有化。比如上面提到的“从新疆莒安以西,请送千社,等你命”,也就是把莒安边陲的千社送给逃亡的鲁。当国有土地变为私有时,井田制从底层开始松动。
铁农具的出现也加速了井田制的衰落。过去,由于生产力低下,需要集体劳动才能生存。在一个集体中,被剥削的贫农往往占大多数。当铁农具出现后,落后的木石农具被取代,生产力慢慢提高,个体不依附集体也能生存,大量被剥削的个体有脱离集体的倾向,井田制也就具备了解体的物质条件。
想离开的人多了,公共田地的收成就减少了,田地就荒芜了。这是大势所趋。春秋时期,各国君主深知阻挡不了这一大趋势,纷纷开始改革田制。齐国管仲最早“未能按地征收”,把每家每户都当成个人,根据贫瘠的土地状况设置赋税。井场系统开始正式崩溃。直到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秦国,放弃了雷区,这正式标志着井田制和公社集体的崩溃,从而奠定了封建土地制度的基础。从那以后,中国又出现了另一个风向。
参考文献:
《诗经》
太平预览
韩曙
左氏春秋
《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