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微信举报码接受他人投注,非法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并从中非法获利。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姜某生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蒋的违法所得1万元,没收作案工具。
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姜某生通过微信举报码收受雷、孔某的“地下六合彩”赌资,并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举报赌资。赖某东和李某利,赖某东和李某利将投注的号码和金额用注册会员号录入网站。抽奖结束后,根据中奖情况,赖某东和李某丽将再次与姜在一起。如有中奖,奖金发放47次,同时每期返还江某生投注金额的百分之一。截至事发时,姜某生将接受他人的投注,然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将投注金额转给赖某东购买“地下六合彩”。累计赌资187397元,累计赌资263078元、450475元。2019年11月20日,被告人姜某生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生通过收受他人“地下六合彩”投注进行赌博牟利,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到案后,被告人姜某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接受处罚,但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