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什么是“匹夫有责”?我们从普通人的角度来探讨古代的“一夫多妻制”。
“常由马尾驿,见称坡前客。一从屠贵妃,生女儿愁倾全国。它是一朵芙蓉花,不如秋草。你当时嫁给一个男人,还不如得个白脑袋。”
杨贵妃被吊死在马尾坡,是晚唐诗人的感受。总的想法是,自从杨贵妃被赐死罪后,她的女儿们都长得太漂亮了,不怕陌生人。如果当时杨贵妃嫁给了一个男人,她就可以白头偕老。当时的人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什么是“普通人”?
《白虎通绝》:“庶人谓一人,一马,连其妻,而阴阳相补。”普通人一般指普通人,也就是普通人。老百姓在婚姻制度上基本遵循“一夫一妻制”的原则。《论语正义》:“君臣有妻;庶人没有妾,但他的丈夫和妻子互相匹配。它的名字是成立的,虽然是单身,但也被称为普通女人。”意思是普通人没有嫔妃,只有一夫一妻制。根据《大明律》,“庶人年满四十,无儿无女,可择妾,违者四十”。很显然,在封建社会,根据法律规定,纳妾是普通人有条件要求的,只有在没有四十岁以上子女的情况下才允许纳妾,否则就要求纳妾。
古代纳妾制度只是封建贵族的特权,纳妾的数量根据等级的不同而严格限制。据《礼记》记载:“古代皇帝设六宫,三宫女,九妻,二十七妻,八十一皇妃。”《春秋公羊传》说“诸侯聘九女”,很明显封建皇帝可以纳妾百人以上,而诸侯只能纳妾九人。可见“一夫一妻制”在古代社会仍然是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