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一名5岁男孩在玩耍时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头部。由于治疗费用赔偿纠纷,狗主人被男孩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和解:狗主人承担70%责任,并向孩子支付5600元赔偿金。
去年8月,道真自治县龙兴镇5岁男孩罗某被同村陈某一家养大的一只倒地犬意外咬伤头部,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孩子头部被咬开后送往重庆治疗。
孩子出院后,罗的父亲找到邻居,提出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当地村委会也组织调解,未能解决双方矛盾。
今年6月,罗向道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据悉,孩子已经从重庆的缝合手术中康复。
据道真法院法官介绍,庭审中,考虑到双方邻居关系,法官组织调解,促进邻里和睦,但双方情绪激动,认为是对方的责任。
“陈某,作为一个动物饲养员,你应该承担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法官引用法律条款让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法官告诉罗的父亲,孩子的监护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对于被一家养大的狗咬伤,没有适当监护,他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经过法官的释法,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邻里之间和谐共处的重要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承担70%的责任,当庭支付5600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