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

栏目:军事 2021-11-22 2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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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军事制度全国统一。在西方,直到近代普鲁士王国在俾斯麦经历了强制压迫,才发明了这样的制度,我们在汉朝就已经实行了。壮士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这也有其内在的意义。因为它只有二十岁,所以可以独立培养。就农业经济而言,不可能多生产,只能节约。所谓“三年耕耘,一年储存”,按照一般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年年丰收的。平均三年总会有一个饥荒年,到了饥荒年,你的积蓄就完了。

三年不缺,六年应该有两年,九年应该有三年。而农业社会,也不会连煮九年以上,也不会连旱三年以上。壮士收二十年田可以自食其力,但如果要求他服兵役报国,就要兼顾家庭负担。

所以当时规定从二十三岁开始,他可以节省一年的时间出来服务大众。这种制度不仅是经济上的考虑,也是道德上的决定。我们应该让历史上所有的制度都关注每个制度背后的当时人的观念和理论。政治是文化中的重要制度,一定的制度永远不会无缘无故地产生。

在汉初,政府中的大多数人都来自农村。他们知道人民的苦难,所以他们能够制定这条法律。现代中国人经常鄙视自己过去的政治传统,说中国没有一套完整的政治理论和大政治思想家。当然,在中国以前的著作中,专门研究政治理论的书籍很少,通过转移政治思想而成名的人也很少。并不是中国人对政治没有理论和思想。

因为大多数中国学者已经成为官员,他们的政治理论和思想已经可以在实际政治中表达出来。没有必要通过写空和脱离现实来完成他书中的一套空理论。因此,中国的政治理论已经与现实政治融为一体。

否则,皇帝和宰相为什么要分权?为什么仕途要经过考试和考试?为什么要降低地租?商业资本为什么要被约束?为什么直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因此,要研究中国过去的政治思想,就要关注过去的政治制度。中国绝不是一个没有制度的国家,每一个制度的背后,必然有关于为什么的理论和思考。哪个可以被专制和黑暗抹去?

汉代国家兵役有几种。一是在中央当“警卫”兵,二是在边境县当“警卫”卒。一是在原来的地方服务。每个公民都应该从二十岁开始转向这三种,只有第三种。

汉朝有两个中央军队:一个叫南军,一个叫北军。南方军是皇宫的守卫,北方军是首都的守军。当时南北方军不足七万人。各地的年轻人轮流在中央政府当一年的警卫。当门卫是极其优惠的。往返旅费由中央政府提供。当他们第一次到达并在他们的时间到期后退休时,皇帝为宴会准备了一个宴会,并且不希望卫兵支付他们自己的费用。

当驻防兵就不一样了。所有费用必须由自己承担。说到驻军士兵的时间限制,只有三天。这是沿袭封建时代的老习惯。封建时代,国家小的时候,方百里被认为是大国。如果是这样,从中部到边境只有50英里。保卫边疆只有半天的路程。如果你离开三天,前后只回来五天。在封建时代,守卫边境并不是一件难事,随身携带五天干粮就足够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叫百姓守边境三天。从会稽到榆阳,在政府,只要你服务三天,这是老传统。但是来回要半年多的时间,自己带衣服和吃的就麻烦多了。全国统一了,国家制度变了,但是秦始皇的守边制度没有变。也许是政府忙于事情,军队统一了六国,所以忘乎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些小部分。然而,这引起了巨大的社会骚动。

光武的革命,陈胜,就是从这里开始的。现代中国人说,中国的政治在过去两千年里没有改变。古今中外怎么可能如此合理?还哪有这种事?至于戍边制度,到了汉朝就变了。汉朝保卫边境只有三天,但是你不用去,只要一天一百块,三天三百块给政府,就可以避免保卫。一百人不去,免驻军费三百天。如果政府再雇一个人去,他一去就要服300天的驻军。他也得到了这一笔钱,这笔钱不仅足够花在身边,还可以留一点下来安顿下来,这是一种变通办法。根据理论,每个人都应该守卫边境三天,即使总理的儿子在所难免。汉朝有个宰相,叫儿子去边疆。真的是三日守备,成了历史上有名的故事。

汉郡郡守有太守和太师,就像中央政府有宰相和太师一样。太守是魏氏的地方长官和地方军事首领。当地军队由一个姓控制。每个年轻人每年秋天都要聚在一起表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查,叫做杜诗检查,持续一个月。过期后回家。国家有事的时候叫临时,是一种国家兵。每个地方还根据地理情况训练各种兵种,如骑汽车、骑楼房、运军官等。

除了服兵役,国家还要服强迫役,这在春秋战国时期一直是个大问题,直到秦汉时期。现在我们把它变成一个历史事件来讲述。强迫劳动是每个身体健全的人为国家尽义务的劳动。看来现在要建机场,要建高速公路,就要招农民工了。只有古代是纯粹强制性的。全国的年轻人都是根据他们的书和记录编制的,每人每年为国家工作一个月。这在汉代被称为卒,意思是变化和轮流。

如果是这样的话,农民不仅要当中央政府的警卫,还要当边疆的警卫,还要在地方服国家兵役。比如我们举办秋季运动会相对容易,但是他一月份睡觉的时候比国家兵役还难。但是如果不练,按照当时的规定,可以给政府200元代替。

除了上面提到的三种兵役和一种强迫服役,每个公民都要缴纳人口税,即使是孩子。说到这里,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当时,政府没有为人们的生活安排一个基础。全国的土地分布并不均匀,它并没有试图让每个人都就业,而是要求每个人都为国家尽自己的责任。不履行本届政府规定的职责是违法的。如果你违反了法律,你将不得不抓住它,一些人将因此成为官方的奴隶,迫使他们在各种政府机构中努力工作。所以有些人宁愿背叛自己,做私人家庭的奴隶。

当时规定奴隶也要缴纳人口税,人口税要翻倍。但这是由养奴隶的主人家庭承担的,并不做奴隶自己的事。因此,汉代有很多奴隶。如果后代没有工作谋生,他们仍然可以是乞丐和流氓,政府不会照顾他们。但在汉代是不允许的。你必须是一名义务兵,你必须修理机场和高速公路,你必须缴纳人口税,你的名字和地址都在政府的小册子里。如果你不去,你就得付钱。如果你负担不起,那就是违法的。你是一个乞丐,你的名字还在户籍上,所以你应该对国家负责。所以我只好把自己当奴隶卖了。

做当时的奴隶,并不是出卖自己的自由,而是出卖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为了禁止这种趋势,政府规定奴婢的人口税应该增加一倍。但是富人养了大量的奴隶,他们却能发大财。例如,烧炭和在山里采矿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贩卖奴隶就像加入这个富有的团体。因此,奴隶生活比普通家庭好。

除了汉代的义务兵役制,志愿参军的人中也有志愿兵。如果国家有事,可以自由注册。这叫好人家参军。那些是富裕的家庭,尤其是那些住在边境附近的家庭。他们通常在家练习骑马和射箭。他们希望国家有所作为,报名参军,在战斗中立功,可以当高官,这在边境县特别受欢迎。李广在陇西的家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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