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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谎言
这是最传统的表外融资方式。租赁分为两种: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一般来说,只有经营租赁才被视为合法合规的表外融资方式。然而,只有融资租赁才是最适合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
因此,许多拥有物业租赁的房地产企业迫切希望将融资租赁转化为合同中的经营租赁行为,从而展现表外融资。
3.清理股份和实际债务
具体操作模式是投资者先认购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如集合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等。
在资产管理计划中,房企旗下项目公司融资,与投资者约定固定投资回报或优先分红权。
房地产企业为融资计划提供担保,最终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公司回购投资者持有的股权。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3号文件的公布,清仓股实债在房地产融资端空基本不可操作,因此未来实物股权投资将是可行的。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专门谈到过这个问题,有一个链接:
4.关联方借款和融资
部分房地产企业向关联方或上下游合作伙伴借款,以经营负债替代金融负债。这个概念听起来有点模糊。我给你两个栗子让你知道。
比如去年开始流行的各大房企的商业票,以及某房企要求总承包商垫付资金封顶主楼的“这波操作”,都是广义上的关联方借款行为。
这部分负债通常表现为“长期应付款”,但房地产企业在这种行为中必须承担一定的融资成本。
5.资产支持证券融资
ABS融资通过资产支持计划将部分流动性差或变现困难的资产转化为现金。由于房地产中ABS的类型不同,可以部分或全部上市。部分项目科目因不在表内而未列入表内,不构成房地产企业的有息负债。
主要类别有供应链ABS、房款ABS、物业费ABS、REITs、CMBS及物业租金ABS融资。附上2018年部分房企表外融资形式:
红色部分属于表外融资特征明显的房地产企业,当然仅供参考。
来源:头陀江湖,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