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前230年开始,秦始皇在短短9年时间里消灭了战国七雄中的其他6个国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秦朝,而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做出了许多发展。秦汉是中国封建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时期。随着国家内部的统一,这一时期中华民族的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一方面,农业和手工业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使中央集权国家的国力迅速增强;另一方面,随着冶铁业的进步,秦汉时期的兵器制造技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足以满足大规模战争的需要。
从战争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中原政权的主要敌人是西北地区的游牧民族,如匈奴、羌族等部落,因此骑兵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由于战马消耗巨大,中原产粮区与边境的距离又很远,秦汉时期的民族战争对军事后勤保障体系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俗话说“千军万马不如五谷杂粮”。下面,通过对秦汉时期军费筹措制度和粮食供应制度的具体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秦汉时期军事后勤保障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秦汉时期的军费筹措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战争是在争夺经济实力,所以国家财政收入是直接决定战争能否持续的关键因素,秦汉时期也不例外。这一时期中央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租、税、税”。其中,“租”是地租,国家向农民收取粮食、草料或秸秆,是一种实物收入;“赋”是国家根据人数或户数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来说,是一种货币收入。这两项收入在秦汉时期由大司农控制,收入直接进入国库;“税”是按行业或地区征收的一种地区税,由少府控制,其最终收入用于维持中央皇室的财政收入。由此可见,秦汉时期的军费主要来源于赋等补充措施。
秦汉赋的收藏类型
早在战国时期,秦国就已经有了征收“军税”的记载。起初征收“军税”很可能是按“户”征收,但到了秦始皇时期,税收变成了“人头税”,即按人数征税。据《史记》记载:
"人头将被收集起来用于军费开支。"
这种按人头征收的税也叫“口赋”。
由于秦朝的迅速灭亡,我们只能通过汉代的史书来了解秦朝的税收征收比例,比如《汉书·食货志》中的记载:
“至于始皇帝,他加入了世界...又收了一半泰国的福,向左边鞠了一躬。”
那么“泰半”的付款率是多少呢?隋唐著名史学家颜师古解释说:“泰国是一半,三分取二。”也就是说,秦朝的军事赋,也就是“泰半之赋”,其比例是征收普通百姓日常收入的三分之二,上缴国库。当然,“泰半赋”包括地租和军赋,但军赋在其中应该占有很大比例。
刘邦建立西汉以后,西汉历代统治者对军税的税率和税目进行了很大的调整。除了人头税,还有成年男子缴纳的“多税”和家庭的资产税,共同构成了汉朝政府军税的主要来源。
首先来看看汉代的人头税。根据魏宏的《东汉官员旧文书》:
“在七岁甚至十四岁的时候,人们出口货币,人们为食物支付23或20英镑。在三钱,梁武帝加了一些钱来补车和骑马。在分配15到56人的任务之前,120人将被算作一个人来分配车马。”
可见,汉武帝时期,年轻人的征收金额为每人23元,其中20元用于供养西汉皇室;成年人缴纳的税额是一种“计算”,所以汉代的人头税除了少部分用于王室开支外,大部分用于军费。
其次,是汉代成年男子付出的“赋之变”。汉政府规定,当时的成年男子每年都要为政府执行一定的徭役,他们的主要工作大致分为两类:在内地服役和守卫边境。其中,守边是具有兵役性质的国家义务,每个成年男子每年都要履行三天的守边义务,就连官员的儿子也不能幸免。
那么问题来了。不想尽到守卫边境的职责怎么办?对此,汉朝也出台了相对灵活的政策:只要你向政府缴纳300元,政府就会把钱发给自卫的士兵,这样就逐渐变成了一种税而存在,所以也叫“多税”。
“庚赋”和“人头税”虽然是汉代军费的主要来源,但它们的使用方向不同。汉代“人头税”主要用于支付制造或购买军品所发生的军费,而“改口税”则用于支付代孕费用。据史料记载,汉朝的守边时期一般在一年左右。如果除去到边境的距离,他们每年服务的天数大约是300天。《后汉书·明帝史》记载,永平元年汉明帝曾“举士守陇右,赐钱三万人。”根据驻防兵的服役年限来看,服役三天支付300元作为“代理军饷”的历史记录应该具有极高的可信度。
此外,汉代还有一种临时税制,也叫“资产税”。赵涵皇帝桓宽曾在《盐铁论·罢官》中提到:
“曰胡,四夷,成本不足。所以我感兴趣,数车,帮边,赎罪,和别人一起受苦。”
在这里,给予援助意味着根据资产数量补贴军事后勤。当时资产税的税率约为“每万元”,即每万元缴纳约120元。
但是这种临时性的税收制度在汉代似乎并没有形成定制,原因也很简单。由于汉朝统治者重视“休养生息”的常态,这种赋税制度无疑给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负担。例如,北京赵胤的张敞认为,征收资产税是“扰民利民”的表现。这很可能是一种在战争期间被暂时征服的税收,战时多征税,和平时期少征税。
军费开支的其他财政来源
在《晓寒·王智传》中,景赵胤的张敞曾说汉武帝“三十余载,民犹不赐,军赐”,那么汉武帝如何在不增加百姓负担的情况下保证国家军费呢?为此,汉朝改革家桑弘羊推行的一些政策,起到了增加国家军费收入的作用,如著名的“等损法”、“盐铁法”、“良税法”等。这些改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汉武帝时期军费的不足。
除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汉代军费的来源还包括以下重要途径:
第一,向人民募捐。据《汉书·食货志》记载:“鼓励十余万人筑守北边,从山东县劳苦功高,但珍宝空。是募款人可以入奴婢,恢复终身,为郎增加官阶。”由此可见,汉武帝修建北城时,由于国家财力不够,只能筹集周边居民捐奴婢修建北城。
二是允许卖官,用钱赎罪。”时说:“卫青打胡十余万岁,而汉军士马卒十余万...因此,大司农要求百姓买爵赎狱,以避罪。”卖官赎罪的额外收入,大部分用于汉代的军费。
第三,利用王室财富支持对外战争。在对匈奴的战争中,汉武帝通过节省皇家开支和出售皇家车马来筹集资金,并用皇家政府的财富来支撑庞大的军费开支。此外,汉武帝严格执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向商人征收重税,并依法没收不法商人的财产。通过这些措施,西汉政府得以聚敛了大量的国家财富,汉武帝得以对匈奴发动了长达30多年的威武之战。
二、秦汉时期的军粮供应制度
军用粮食供应系统
秦朝时期,秦国士兵的军粮是由国家统一分配和发放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曾任命孟田率领汴京军队进攻匈奴,为此,他招募天下将士守卫北江。据《史记》记载:
“以取粟闻名天下,起于黄、琅邪、负海之郡,转战北河,率三十分一石。男人犁地不够吃,女人纺纱表演不够幕。”
可以看出,当时士兵的口粮都是由国家统一收运的。
至汉代,汉代军粮的动员和使用处于大司农的统一控制之下,军粮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租。汉朝统治者非常关心农业生产的发展,在长安建起了规模宏大的粮仓,开发农业区储备军需;第二,荒地。汉武帝时期,西北边境地区发生了大规模的开荒运动。士兵通常依靠自己当农民,在边境地区开垦荒地,但在战时充当士兵。这一政策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士兵口粮的沉重负担;第三,购买。当军队的军粮不足时,政府支付军粮以满足军队的实际需要。比如《赵涵·郭崇传》中,在赵充国准备讨伐羌族叛军之前,他曾经命令汉学家程庚寿昌购买200万斛军粮,最后耿寿昌只购买了40万斛军粮。可见当时购买军粮是军粮后勤保障的一种应急方式,其实际效果可能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除了军粮,士兵吃的盐也是朝廷配给的。比如《赵涵·郭崇传》中,士兵每月的盐配给量约为三升,与当时驻军士兵获得的盐配给量大致相似;当时的汉政权可能还会给士兵提供一定的食物或酒和肉,这通常被称为“粮钱”或“肉钱”。可见当时汉政府的军粮供应制度已经相当人性化和细化。
军装供应系统
秦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士兵服役时间长,所以秦朝士兵的军服通常是自备的,可能和秦始皇兵马俑中的秦兵军服不太一样。根据秦《睡云梦地家书》的记载,士兵们曾经向家里要过钱和军服,这说明秦朝士兵的军服有相当一部分需要自己装备。
直到汉代,汉代士兵的制服基本上是由国家统一分配的。《韩曙王莽传》曾记载,王莽带领士兵征服匈奴,“二十万边军供养衣食,县官苦不堪言”。可以看出,当时汉军普通士兵所使用的军装一般由政府承担;而《汉书·杜茂传》也记载:
“十二年来,毛守护着北方...派人去给中士送黄金。”
杜茂驻守边疆,得到朝廷运送的“金丝绵”。这些衣物被守卫边疆的军士用来御寒。
汉代的统一供给制度也可以在汉代竹简中得到印证。1930年,瑞典考古学家贝格曼在内蒙古附近的额济纳河发现了一万多枚汉代简牍,又称“居延简牍”。从这些汉代竹简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汉朝边境地区守卫士兵的一些具体情况。
在居延汉简中,不仅详细记载了汉代驻军士兵的军服样式,而且还对军服的发放数量作了相关规定。如《居延汉简·四十一》:
“攻击8400个项圈,6月份派人来...8420,常威16800。”
在本文中,“常威”是指普通军装。从数量上看,当时汉军分发的军服规模很大,“常威”的数量似乎只是“攻”和“常威”数量的总和。由此可见,当时汉朝驻军士兵领取军装的方式是以“一攻一战”和两套“常威”为标准的。
军用牲畜的补充
秦汉战争时期,中原军队大规模使用牛、马运输辎重,骑兵的重要性使得马和牛的角色逐渐分离,其中马主要用于作战,牛主要用于运输辎重和粮草。《韩曙大宛传》记载,汉武帝用“牛十万,马三万,驴数万。”马和牛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粮草来维持宝贵的机动性,那么当时牛和马消耗粮草的情况有多严重呢?
对此,赵充国在镇压羌族叛乱的战斗中说:“一月军马之粮,一岁。”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军马粮食消耗相当于12石天的粮食消耗。除了消耗军粮,牛、马等牲畜也需要消耗大量的草料。秦汉时期,牛马所用的草料也被称为“地租”,是秦汉时期“地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般来说,牛和马的饲料是用“石头”来衡量的。
以赵充国平定羌族叛乱的军队为例,每马奈巴平均消耗“粮食大小”在250万石以上,所以即使是西汉政府也无法长期维持如此庞大的粮草消耗。为了获得充足的草料,赵充国还用“买”或“割”来补充军队在边境地区的需要。“买”就是用钱买草料,这些用来买“米”的“钱”是汉代的一种税收;而“割”则是指命令当地士兵使用当地物资在特定地区采集草料。这些专门用来收割草料的牧场也叫“大司农”,通常是立即砍伐使用,以减轻军路上的草料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