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是水果还是蔬菜 番茄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

栏目:国内 2021-09-27 02: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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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

刘晓芳的百科知识

番茄可能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水果和蔬菜之一。它对生长环境有宽松的要求。它可以在黑土、黄壤和红壤中开花结果,甚至可以在花盆里、墙角下、过道里和屋顶上开花结果。西红柿又圆又美,是古人观赏游玩的好产品;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可搭配多种肉、蛋、蔬菜。烹饪时,可以切片、切丝、切丁、油炸、水煮或生吃;此外,其抗氧化成分、维生素和矿物质有助于人们抵抗各种疾病。

在西方,即使是绿色的西红柿也是汉堡和三明治的标配。在中国,质优价廉的番茄鸡蛋组合可谓家喻户晓。据说大多数中国人学做的第一道菜是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蛋花汤有“中国第一汤”的民间美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番茄是世界上消费最多的果蔬。2016年全球产量1.77亿吨,较10年前增长近30%;全球番茄种植面积约500万公顷,平均每平方米收获3.7公斤;世界上主要的番茄生产国是中国和印度。”有趣的是,与如今西红柿在世界上的巨大影响力相比,西红柿的历史相对较短,西红柿的全球旅行之路漫长而艰难。

大约在公元700年,北美的阿兹特克人改良并种植了野生番茄,并将其引入餐桌。16世纪,西班牙人征服美洲后将其带回欧洲。起初,欧洲人只欣赏西红柿的美丽,但在它美味营养之前徘徊了很长时间。直到18世纪,番茄才在欧洲被广泛种植和商业化食用。到了民国初年,中国人逐渐有了吃西红柿的好运气。在跨大西洋番茄之旅中,真正引入并种植野生番茄作为食物的是美洲的古阿兹特克人。阿兹特克人是印第安人之一,大约在15000年到10000年前,他们从亚洲通过冰冻的白令海峡到达加拿大,然后南下寻找更温暖的地方定居。后来,他们在墨西哥扩张领土,建立了美洲第三大古文明,与印加、玛雅齐名。

在农业方面,阿兹特克人的耕作方法非常原始。《玛雅、印加和阿兹特克文明》一书认为:“阿兹特克人的耕作方式与玛雅和印加人相似,都是刀耕火种,从未发明过犁。耕作时,一个人用棍子在地上打一个洞,另一个人把种子放在洞里,然后用土盖住种子。“虽然生产方式落后,但他们种植了各种果蔬和经济作物,如鳄梨、豆类、南瓜、红薯和西红柿。不同的作物生长在不同的低地。主要的低地作物包括棉花、木瓜、橡胶、可可豆等。阿兹特克人不仅种植西红柿,而且大量使用西红柿。阿兹特克市场上出售的炖菜是由蔬菜和肉制成的,其中一种深受当地人欢迎的炖菜是由辣椒、西红柿、蔬菜和南瓜子制成的。除了炖菜,阿兹特克人还创造性地发明了番茄酱。在16世纪,擅长农业的阿兹特克人已经将西红柿培育成了许多不同的类型,不同生长阶段的西红柿都可以进入阿兹特克人的食谱。例如,许多阿兹特克菜肴中都有未成熟的绿色番茄片,成熟的番茄和辣椒可以混合在一起,可以制成一种酱——这也是今天沙拉酱的来源。

1521年8月,在埃尔南·科尔特斯的指挥下,西班牙殖民者在特诺奇蒂兰残忍地杀害了25万阿兹特克人,彻底摧毁了这个曾经辉煌的帝国。他们把阿兹特克帝国的黄金和财富带到了欧洲,并把西红柿、辣椒和其他作物带回了欧洲。自从1505年西班牙在加利亚诺战役中击败法国,攻占了意大利最美丽、最繁忙的港口那不勒斯之后,当第一批从美洲横渡大西洋的西班牙船队在那不勒斯登陆时,西红柿等美洲作物首先在意大利南部生根发芽,意大利人成为第一批看到西红柿的欧洲人。两百年后,随着欧洲海上贸易和海外殖民,西红柿逐渐遍布世界各地。西班牙人把这种蔬菜叫做“番茄”,它来源于阿兹特克番茄的名字“Tomatl”。意大利语中番茄的意思是Pomod'oro,意思是“金苹果”,可能是因为引入意大利的番茄是黄色品种。16世纪初,来到意大利的西红柿很好地适应了这里温暖的气候,深受意大利人的喜爱。他们无疑成了披萨和面食调料的主角。然而,番茄在欧洲大规模消费需要很长时间。比如,当时的英语国家,因为番茄的颜色漂亮,人们把它当作庭院里难得的观赏植物,吃得少;早期的番茄因易腐烂,叶茎有强烈的特殊气味,被视为有毒食物,曾被称为狼桃。

另一种解释是,15世纪欧洲的富人使用铅含量高的白铙钹,而含酸量高的食物,如西红柿,会将铅带入食物中,导致铅中毒和死亡。而穷人在木盘子里吃饭,自然没有这个问题,所以不讨厌西红柿。所以西红柿在底层社会流传已久,并没有被美食家注意到。根据意大利历史学家威廉·所罗门的研究,直到1710年,红番茄才在意大利、西班牙和北非等地中海国家的烹饪中普及。从美洲到欧洲,海上番茄之旅历时约3个月,但从美洲的餐桌到欧洲的餐桌,番茄之旅用了两百年。

明朝万历年间,“中兴大臣”张主政朝政,包括“一鞭法”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实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朝廷清明气象复苏,外交政策相对灵活开放。西方传教士陆续开始进入北京,包括万历十年来到中国的意大利人利玛窦。从时间上看,万历时期意大利就已经有西红柿了,这些西红柿的种子很可能是和意大利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一起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的。明代传教士从海上进入中国,如利玛窦从澳门进入。因此,番茄应先在广东、广西、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定居,然后继续由南向北、由东向西行进,在贵州、云南等中西部地区生根生长。

类似于欧洲的经历,中国人用了将近两百年的时间才享受到西红柿的美味。且不说明朝人不太喜欢西红柿,就算到了清朝,人们对西红柿的印象还是停留在观赏层面。乾隆年间的李百川在第49部小说《绿野仙踪》中借用了苗秃子的嘴,说“我不想让他做西方的柿子,看不到整个食物”,由此可见西红柿主要是用来观赏的。即使到了晚清,人们对西红柿的消费仍然没有广泛开展。比如光绪七年的《崇明县志》中说:“樊氏,非柿子,不可食用,而可打。”清末藏书家徐士东在《禹岩楼记》中说:“别人吃,中国人好玩,却不吃。”大概是民国时期,中国的一些大城市开始吃西红柿。比如老舍先生在1935年写的《西红柿》一文中说:“西红柿是近几年运输过来的,菜单上居然出现了‘西红柿’,连山东餐馆都要报‘西红柿虾仁’。文化的侵略挡不住门牙!”

从世界番茄种植的地理分布来看,虽然北美的番茄种植面积不是最大的,但美国的番茄单产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达到了惊人的9.03 kg/m2。西红柿的原产地墨西哥出产优质西红柿,锡那罗亚每年向美国出口大量西红柿。有趣的是,当代美洲的西红柿不是阿兹特克人种植的,而是再次从欧洲引进的。300多年后,当西红柿再次回到家乡,北美大地不再“认识”它们,也引发了关于西红柿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的大辩论,最终由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解决。

1887年,水果商尼克斯家族成员在美国纽约地方法院正式起诉纽约港集装箱运输的拥有者爱德华·赫登。原告认为,爱德华一方对从西印度群岛进口的西红柿征收关税是违法的,因为美国政府1833年的关税政策“只对进口蔬菜征税,对水果免税”。根据当时一般词典和百科全书对“土豆”、“萝卜”、“防风草”、“菜花”、“白菜”、“胡萝卜”、“豆类”的定义,原告律师举例说明西红柿是水果,要求退还进口西红柿的关税。被告律师引用《韦氏词典》中“豌豆”“茄子”“黄瓜”“南瓜”“辣椒”的定义作为证据,认为西红柿明显属于蔬菜。双方来来去去,官司打了六年,终于惊动了美国最高法院。

1893年,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加里最终裁定西红柿是蔬菜,不是水果。1833年的关税法案对西红柿征税并不违法,尼克斯队败诉了。法院的意见如下:从植物学上讲,西红柿是藤本作物的果实,就像黄瓜、南瓜、豆类和豌豆一样。此外,在人们的共同语言中,西红柿是生长在花园里并在厨房烹饪的蔬菜,就像土豆、胡萝卜、芜菁、甜菜、西兰花、卷心菜、芹菜和莴苣一样。它们通常出现在晚餐的汤里或汤后。在正式或非正式的晚餐中,西红柿是主菜的一部分,而不是像普通水果一样作为甜点出现。

尽管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西红柿是蔬菜而不是水果,但人们仍在继续讨论西红柿的属性。对于西红柿来说,在欧洲生活了300多年,当它们再次回到家乡,变得更大更漂亮,摆脱了“狼桃”的阴影,却造成了如此大规模的“身份定位”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次“尴尬”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