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选举制度之一。科举制的诞生,结束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宗族垄断上层社会的现象,让寒门士人有了进入官场荣耀祖先的机会。从隋朝诞生到唐朝兴起,成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唐代的科举制度和学校。
学校
唐朝的学校不同于今天的学校,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根据唐朝的法律,“不要努力让很多人办私立学校”,所有的教育机构都是国家办的,这是封建社会控制思想的惯用伎俩。从地域上看,唐代学校可分为州县学校和国子监两种类型。我们主要讲后一个。
国子监是首都学校。内置祭酒,官阶从三品,是国子监的教主,相当于今天的大学校长;有两个师,官阶是四品。祭祀酒和工部尚书“执国家儒家戒律之令”,所以这三人其实都是国子监中地位最高的人物。国子监的学问就不一样了,根据《唐六典》分为六门:一门是郭子,一门是太学,三门是四科,四门是法家,五门是书学,六门是七学。
六学中,前三学《九经》《论语》《孝经》。九经分为大经、中经、小经:大经为《礼记》《左传》,中经为《诗》《李周》《李逸》,小经为《易》《尚书》《杨公传》《谷亮传》。九经可以有选择地学习,但是《论语》和《孝经》必须全部联系起来。后三者各有规定,书院学为《诗经》《说文》《子林》;数学研究所学了《孙子兵法》、《曹无》等十二本书。六所学校学习科目的时间有自己的规定,从一年到三年不等。
对学生的身份也有严格的规定。前三所学校中,只有四所学校允许庶人直接入学,名额800人,其余必须是官僚子弟;穷和后三门穷没有区别,所以都可以学习。那么,庶人是不是永远无法在国子学和太学学习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四个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进入太学,太学的学生毕业后也可以进入郭雪。因此,限制入学身份只是为官僚贵族的子女提供了一条不同于庶人的捷径,这取决于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的等级。按照六学学制,法学最长学习时间为六年,其余五学为九年。超过年龄就不能毕业。
学生不可能一年到头不间断地学习。毕竟他们也需要休息,所以国子监每十天就有一个“十天假期”,每年五九月份有十五天的假期。不要认为假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请假后,也就是接下来十天的第一天,会对学生进行作业测试,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可能会被开除。唐代,国子监在海外盛行。据记载,唐太宗贞观十四年,“建学校一千二百所,增学生三千二百六十人...因此,来自四面八方的学者聚集在首都,甚至朝鲜、百济、新罗、高昌、吐蕃等地的酋长都派子女来学习国学,使宴席上的讲者增加到8000多人。”
州县研究不可忽视。这些学校更像是一些优秀学者的垫脚石,因为每年11月,各州的县知事都会把优秀的毕业生送到尚书省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的可以留在国子监学习。唐代除了学校外,还有学堂,即门下的弘文堂和东宫的崇文堂。当然,这两个图书馆主要是给皇室子弟和高官的,不是给普通人的。
科举
我讲了学校,现在讲科举。科举考试可以分为两类:贡品和制度。先说宫菊。宫剧有很多题材,如明静、进士、秀才、法明、舒鸣等等。在这些科目中,最受学者青睐的是明清进士。明经主要是上面提到的九经,有五经、三经、二经等等。根据一些学者的统计,明静的录取率在10%到20%左右,是进士录取率的两倍!
三十个老人学经典,五十个小学者。
——金
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两首诗作者的身份,但它们仍然反映了唐代科举考试的特点。明静30岁就老了,但50岁进士还很少。老少颠倒的现象足以让人目瞪口呆。进士现行政策更适合官员的素质要求,因此进士科逐渐演变为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唐代文人称中进士为“攀龙门”,可见进士分支在文人心目中的地位。
进士考试有现行政策、经、诗。现行政策是指考生处理社会现象的观点和方法,是最实际的科目。早期时尚可以选拔人才,但后来因为害怕一些有权有势的人,一些考官就以咄咄逼人的态度压下了敏感的试卷,甚至到最后“20个中有3个考生,所有的字都是繁琐的、站着的,课都调好了”。后经典要求读者熟记经典史书;诗和赋不需要解释。这只是对学者才能的研究。
初唐士人大多来自国子监。“开元未立前,进士深感无二监之耻”。后来,国子监的影响力降低了。武则天以后,国子监的祭酒大多由徐和群臣把持。这些人没有“雅化”,所以学生和弟子“不再以儒家经典为意”,科举考试逐渐重视乡贡。什么是乡贡?什么是学生?《新唐书》记载:“学库者谓之生,学郡者谓之乡贡”。在学校图书馆学习后参加科举考试的人称为学生;州县推荐的叫相公。
考生在通过贡举考试后,往往要经过由吏部主持的闭卷考试或做操。闭关自守是对士人的重新审视,而制度则是由皇帝进行对士人的考验,比如,直言文史类的优秀科目,国家的贤良方正科目等等。综上所述,皇帝主动亲自考核了公举所选士兵的功过是非。举棋不经常举行,但通常是皇帝为“非凡的才能”而设置的。
科举考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主考人干预司法或学者因私作弊的情况。因此,唐朝颁布了许多旨在考试公平的政策。比如“怀死列州县”,而死指的是记录参加考试的人的身份,用姓氏的名字,籍贯等等。在唐朝,有一些人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比如商人。一些主持考试的官员会用这种方法诬告一些学者的身份,阻止他们参加科举考试。结果,一些学者无法施展才华,国家失去了一些人才。因此,朝廷推行怀死自举,允许士人直接绕过主审官员,用死来证明身份。
唐定律是稀疏的
除了自举,还有“改名换书”。粘贴姓名,意思是覆盖候选人姓名;一书是指请人抄写考生的试卷,然后交给试卷的人。这样,考官就无法从试卷名称和本人得知考生的信息,从而徇私舞弊。这些都是防止考试作弊的好方法。
结论:
科举制度是封建王朝总结过去经验后诞生的一种选举制度,非常适合当时的社会。我们把它的优势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是国家站出来招真材实料,改变了以往“只知其价值,不重新辩其德愚”的现象;第二,穷人学者有机会晋升到高层,打破阶级垄断;第三,更方便统治人民的思想。学者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为了进入统治阶级,这些学者会学习国家的坚定思想;第四,维护社会稳定,人们沉浸在经典书籍中的道德荣誉感,一心想要进入统治阶级,所以不会再生不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
参考文献:
大选守则三
唐六章中的国子监
新唐书选录
《旧唐书·儒教序》